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140L/2025-000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名 称: | 灵武市统计局“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
灵武市统计局“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一)参加灵武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当天,统计局组织干部职工在灵州广场发放宣传资料。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引导大家阅读并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群众对宪法的认识和敬畏,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与此同时,运用便于快速传播分发、公众阅读和携带的宣传单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发展历程、新修改主要内容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五大亮点,加深群众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让社会公众进一步走进统计、认识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依托宁夏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平台,组织统计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统计工作者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此次“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也让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政府统计部门和统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周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灵武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