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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506/2024-0001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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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名 称: |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相关材料的通知 |
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根据《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修订)》(灵党发〔2023〕21号)要求,现面向全市企业及相关单位征集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相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灵武市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及指标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6日。
三、申报依据
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修订)(灵党发〔2023〕21号)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银川市政企通服务平台”(https://zqt.yinchuan.gov.cn:4443/policy/#/home),以法人用户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相应奖补事项进行申报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补助事项证明材料。申请相应补助事项的批复文件,如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备案文件或证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等;
3.财务数据证明材料。2023年度利润表或资产负债表等。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申报企业需填写《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报表》(附件1)和《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灵武市科技局邮箱,纸质版送至灵武市科技局综合科技室405室;
2.申报企业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原件、复印件,获奖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3.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的,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灵武市科技局。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灵武市科技局(羊绒园区管委会四楼西边)405室
联系人:崔 巍 0951-4030145
张 磊 0951-4038779
景荣荣 0951-4030262
邮箱:lwskjjkjs@163.com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奖补的企业和个人应提交真实的材料和凭证,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回所获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申请奖补的企业、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无法享受奖补政策的,后果自负。
3.线上申报和纸质报送材料须同时进行,缺一项不予受理。
4.若企业于2023年度因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享受奖补政策资格。
附件:1.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
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修订)》的通知
2.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报表
3.真实性承诺书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景荣荣 0951-403026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