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09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你乡《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白政函发〔2023〕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继续巩固移民村脱贫成果,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推动移民群众持续增收,解决泾兴村温棚在东干渠停水期间灌溉水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市政府〔2022〕27号(十八届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302-640181-04-01-687456。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首部工程:安装1台双吸离心泵;安装过滤系统1套;
2、骨干管道工程:铺设φ355PE输水干管1条,总长为7.107km;铺设dn250PE输水分干管6条,总长为0.74km;管道配套建筑物共107座,其中:分水阀井11座,检修井13座、放空井11座、排气补气阀井23座、过硬化路拉管防护11处、穿土路套管工程5处,过沟防护1座、镇墩32座;埋设管线标识桩147根,每50m埋设一根。
四、建设期限
2023年3月-2023年10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