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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09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你乡《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白政函发〔2023〕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继续巩固移民村脱贫成果,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市政府〔2022〕27号(十八届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640181-04-01-776770。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土地平整工程:平田整地139亩。
2.土壤改良工程:有机深翻139亩,增施有机肥139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渠道工程:砌护支斗渠4条,共计长3.45km,砌护农渠23条,长12.4km(其中:U40农渠3.22km,U50农渠9.18km);配套各类渠道建筑物1601座,其中畦田口1565座。
(2)排水沟道工程:治理沟道3条,长1.43km,配套各类沟道建筑物26座。
4.机耕道路工程:铺设碎石田间路1条,长1.87km。
四、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5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的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93.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