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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24/2018-1106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3-15
责任部门:灵武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8-03-15
名 称: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后在建项目开工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后在建项目开工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施工企业:

新春伊始,我市在建项目已陆续开工复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决定从3月15日至4月14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当前,随着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大量项目落户我市并开工建设,加上春节过后各建设工程陆续复工,人力需求旺盛,新进员工较多,致使安全风险加大,稍有疏忽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形势的特殊性、严峻性,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严格防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人员春节过后人心松散,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要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工人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作业。各施工企业要确保上岗作业前人人受到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复工前,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大跨度钢结构、脚手架、卸料平台、持证上岗、临时用电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落实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各项措施。各施工单位要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式四份,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同时,将自查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一份。

四、认真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住建部门是建筑行业安全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立即制定检查方案,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本辖区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行政处罚和处理。

市安委办将加强对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督查,将适时组织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施工企业要督促施工项目部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我市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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