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无
加挂牌子:中国共产党灵武市梧桐树乡委员会、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灵武市梧桐树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灵武市监察委员会派出梧桐树乡监察办公室、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武装部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公电话:0951-4761040
办公地址:银川市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二、主要职责
(一)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引导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协调、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销售等服务。
(三)发展公共事业,服务群众需要。根据乡村建设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负责组织农村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救灾济困、五保户供养、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乡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填报落实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乡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 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 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发展;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强绿化和乡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辖区内乡村道路的“路长制”具体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乡村道路的新建、改造、管护;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与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 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与各部门专业执法有效衔接,协助派驻中队以综合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配合以 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各行业部门为执法主体的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以乡镇党(工)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对赋权清单内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等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 负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法律宣传等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做好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统筹协调等;负责做好控辍保学、文化事业发展、乡村文化建设等工作。 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水稻、小麦、玉米、露地瓜菜等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职责;研究制定本乡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扎实推进“塞上枫桥”基层法制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配合做好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社会组织、社工组织管理服务,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乡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