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居)下列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村(社区)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公示期为7天)村民委员会(社区)举报电话:13995398947 乡镇/街道(盖章) 2026年4月20 日 | ||||
序号 | 保障对象姓名 |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 申请理由 | 拟保障金额 (元) |
1 | 马小琴 | 梧桐树乡史家壕村3队 | 本人患白内障、青光眼 | |
2 | 肖宝 | 梧桐树乡史家壕村6队 | 视力三级残疾、糖尿病 | |
注:1、本表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在申请人所在(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本次所有临时救助对象的信息都要公示。2、申请理由填写致贫原因,如因残、因病、因学等具体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