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335E/2023-0004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名 称: | 关于印发《灵武市梧桐树乡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
各办公室(中心)、各村:
落实普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灵武市梧桐树乡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 灵武市梧桐树乡“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内容 | 普法推进具体措施 | 组织,开展方面 | 牵头部门 | 第一责任人 | 分管责任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2.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地学习培训。 |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或研讨培训。3.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上见实效。4.通过广泛地开展宣传阐释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党建办 | 王雅倩 | 李树典 |
2 | 党内法规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 1.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2.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党内法规及政策理论学习。3.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 1.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2.注重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和实效性。 | 乡纪委 | 张亚枫 | 李明亮 |
3 | 系统内学法 | 《宪法》《民法典》《政务公开条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三项制度》 |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2.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3.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法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 | 1.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日常学习制度健全,有学习计划,有明确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3.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4.“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通过率达100%以上。5.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每年至少1次。6.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法治文化氛围浓厚。 | 综合执法办 | 陈英 | 马德明 |
4 | 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年末进行总结。 |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乡镇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3.学法、普法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 综合执法办 | 陈英 汤辉 | 马德明 |
6 | 社会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门前三包责任制》 | 综合执法办 | 陈英 汤辉 | 马德明 |
灵武市梧桐树乡普法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不断增强梧桐树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二、考核原则及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
考核对象为梧桐树乡各办公室(中心)、各村。
三、考核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2.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
5.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办法:
1.听取汇报。部门负责人汇报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等资料。
3.抽查各办公室(中心)、各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可根据数量抽查一定比例的部门,作为延伸考核内容。
五、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