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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梧桐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形式等重点工作,为推动梧桐树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党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构建以乡党委、政府统筹指导、村“两委”班子具体落实,派出所、司法所配合联动的法治建设领导体系,制定《2022年梧桐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辖区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人民调解等工作。二是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现场述责述法会,党委会每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班子和党委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主要领导讲法2次。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重大决策充分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聚焦和谐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材料,定期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推动落实《灵武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推动33名机关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单位、场所162家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达92%。开展执法巡查136次、禁牧封育32次,制止秸秆焚烧52次、违法违规行为14起,清理占道经营42次,调解土地纠纷9宗。四是常态化做好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示村集体“三资”管理事项1140条、公开财务事项6307条。

(三)细化网格治理,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持续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暨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取消并对外公布证明事项44项,设立村级民生服务代办点8个,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全覆盖,让群众“好办事、少跑路”。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建立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人民调解员39人,配备村级信访调解员8人,村小组调处网格员87人,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梧桐树派出所被银川市公安局命名为“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河忠堡村警务室被银川市公安局命名为“塞上枫桥品牌警务室”。三是优化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治,2022年收到问题线索8件,立案1件,初核3件。组织人大代表观摩评议乡村重点、项目、工作6次,提出意见建议103条。扎实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查摆问题20余项并逐条推进整改。

(四)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法律“八进”宣传。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委会会前学法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学习3次,干部例会学法6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4次。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功能,在各村安装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和远程法律服务可视电话机对接服务工程,打造河忠堡村智慧警务室,建立9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1次,通过智能终端机、可视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次。三是广泛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制定《关于在梧桐树乡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讲座13场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学习19次。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激励机制,表彰奖励“法律明白人”104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户。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队伍有待加强。乡镇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偏低,部分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与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加强。综合执法涉及事项多、权责广,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工作人员接受的系统性培训较少,存在一定程度“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深入。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健全完善党委会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作为党员干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重要抓手。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统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资料管理以及决策执行和评估,全面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坚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普法责任制检查督导,积极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推动更多乡镇干部考取综合执法证件,鼓励执法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高效为民、温情执法、理性执法”要求,加大柔性执法、说理执法,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市直部门赋权下放后民生领域的行政审批、管理等工作,推动“不见面、马上办”“一网通办”“百事通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继续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办理,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和审理,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司法建议,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八五”普法,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和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以及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搞好普法宣传。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需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防范养老诈骗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积极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以普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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