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有着极大的危害性和突发性。灵武市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北段,是地震多发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具有发生中强震的危险性。为保证我镇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的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降低人员伤亡数量。减少人民财产损失,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灵武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政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银川市地震应急预案》和《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灵应急委发〔2020〕2号)、《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办)主要职责>等文件的通知》(灵政办发〔2020〕15号)、《灵武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适用于马家滩镇境内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毗地区发生地震、对马家滩镇区域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村委员会(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场矿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应急,处置灾害事件。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全市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人民政府在其领导下,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地震灾害事件。视地震应急需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村委会(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尤其是通过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市人民政府、地震现场联动应急指挥。
1.5破坏性地震分类:
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
1.5.1本镇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5.0级左右)时,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预案组织本预案实施。
1.5.2本镇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6.0级左右)时,由镇人民政府是根据人民政府预案组织本预案实施,并请求银川市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抗震救灾工作。
1.5.3本镇发生特大破坏性地震(7.0级以上)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全镇的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应急机构级应急指挥地点
当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的抗震救灾工作,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随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全镇的抗震救灾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民兵预备役地震志愿者救援队。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在设在党政办公大楼。
3、地震应急预集的启动
3.1当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5 0级以上)时;
3.2本行政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5 0级左右)时:
3.3当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时。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后,由镇人民政府根据震情、决定并宣布启动本预案。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马家滩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郭少元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谢 锋 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文斌 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镇其他领导、党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土地站、农业服务中心、财经所、安监办公室、宣传、武装、文化、宗教、各村及辖区内中小学校、电信、卫生院、供电所、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4.1.1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全镇应急预案的实施;
4.1.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全镇抗震救灾的指挥和领导;
4.1.3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4.1.4宣布进入或解除抗震救灾应急状态,发布或撤销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临时性规定和命令:
4.1.5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
4.2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冯思洲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乐苗 镇党政办公室成员
郭瑞峰 镇武装专干
工作职责:
4.2.1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事务
4.2.2传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
4.2.3协调各救灾专业组的工作
4.2.4收集抗震救灾各方面的情况
4.2.5指导人员疏散和救护
4.2.6其他事务性工作
5、各项专业应急组
5.1抢险救灾组
组 长:赵文斌 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吴海东 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派出所、水利、安监、自然资源、农业、宗教专干、民兵预备役地震志愿者救援队、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
5.1.2抢救人员和财产
5.1.3排除险情
5.2通信电力保障组
组 长:赵文斌 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韩 斌 供电所所长
成 员:供电所成员,人防办成员
工作职责:
5.2.1保障指挥部与各专业组的通讯畅通,必要时启动人防通讯系统
5.2.2保障指挥部与市各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通讯通畅
5.2.3及时组织力量抢修通讯设备和线路,恢复正常通讯
5.3工程抢修组
组 长:赵文斌 分管城乡环境卫生副镇长
副组长:韩 斌 供电所所长
成 员:供电所、水利、企业专干
工作职责:
5.3.1紧急抢修被破坏的供电、道路、桥梁等设施及线路管网
5.3.2紧急消灭次生灾害源所造成的灾害
5.3.3迅速恢复被破坏的生命线路工程设施,保障震水、电供应
5.4治安保卫组
组 长:杨旭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吴海东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成员
工作职责:
5.4.1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5.4.2加强对政府机关、生命线工程和金融等重要设施的保卫工作
5.4.3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害品的安全保卫
5.4.4加强对劳教人员及在押犯人的管制
5.5医疗救护及防疫组
组 长:马洪林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胡苗青 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辖区卫生院、镇卫生防疫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5.5.1组织现场抢救、医护及转送伤员
5.5.2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购
5.5.3呼吁与接受外地及国际社会的医疗救援
5.5.4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5.6交通运输组
组 长:马洪林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吴海东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乡村道路专干、派出所民警、各村村主任
5.6.1负责对被损公路、乡村道路及设施的紧急抢修,保障交通通畅
5.5.2组织调配救灾车辆,保证伤员的外运及救灾物资及时运往灾区
5.6.3加强交通管制,负责交通疏导
5.7后勤供应组
组 长:马力勇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马其祥 镇民政办主任
马志福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镇民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保障抗震救灾物资和粮食、油、食品、水、日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的供应和发放
5.8震情监视组
组 长:马力勇 镇纪委书记
成 员:杨学成 地震监测联络员
工作职责:积极与自治区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市地震局监测预报室、宏观监测站的观测人员联络,监视震情发展,及时提供地震情报,进行震灾考察,上报灾情。
5.9宣传教育组
组 长:马惠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马媛媛 宣传干部
杨学成 地震监测联络员
工作职责:
5.9.1及时播发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及规定;
5.9.2宣传有关抗震知识;
5.9.3宣传抗震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事迹;
5.10灾后统计组
组 长:马力勇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马其祥 镇民政办主任
成 员:杨学成 镇科技专干
马 瑜 镇民政专干
工作职责:
5.10.1对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速报统
5.10.2对地震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6、临震应急准备
临震应急准备是在临震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启动:
6.1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明确职责;
6.2明确指挥部(所)的开设地点,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开设地点:一般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为镇党政办公室;
6.3根据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各级政府、各部门确定各自的应急实施方案;
6.4组织学习抗震防震、自救互救、紧急处置等知识;
6.5各有关专业队伍人员进行培训和模拟演练;
6.6有关组织和部门准各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
6.7有关组织部门准备抗震救灾和生活急需物资及调供方法;
6.8各村及居委会,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划定人员疏散场地,明确人员疏散及管理方法;
6.9确定次生定害源及危险品的重点防范,明确监管方法,制定应急措施。
6.10确定重点抢救区域,明确承担单位及实施方法,制定救护、转移伤员的措施;
6.11制定治安、交通管制方案,加强对重点单位、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并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
6.12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证社会安定。
7、震后的抢险救灾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立即开始
7.1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宣传预案,投入抢险救灾指挥;
7.2抗震救灾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十个专业抢险组组长作为指挥部特别成员,要保证相互之间联系畅通无阻;
7.3十个专业抢险组、民兵预备役地震志愿者救援队和办公室迅速集结,互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按预备案职责分工投入抢险救灾和治安保卫工作;
7.4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教育组、震害评估组、通信保障组、震情监视组随同指挥部一同办公。
8、奖励和处罚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凡在本镇区域内的外国人由接待单位负责,无接待单位的由市外事办负责;
9.2对来马家滩区域内无临时户口或接待单位的流动人
口的伤亡者由市民政局负责;
9.3本预防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9.4本预案由马家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