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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300U/2022-000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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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名 称: | 马家滩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的通知 |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根据《灵武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的工作方案》(灵安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经马家滩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马家滩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中心领导机构
主 任:赵文斌 马家滩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志刚 马家滩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二、办公地点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设在马家滩镇综合执法(应急)办公室。
三、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全镇的消防安全统筹、协调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各村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村及企业逐项推进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防火灾隐患的消除。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辖区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定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
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