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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马政发〔2017〕119号 生成日期 2017-12-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马家滩镇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马家滩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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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室(中心):

现将《马家滩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武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决定在马家滩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和项目采取疏堵结合、关停并转方式,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散乱污”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要求,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排查监督,杜绝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三、整治标准

全面取缔“散”企业,规范整治“乱”企业,严厉打击“污”企业。凡是排查出的不符合我镇整治标准 的“散”企业要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凡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凡是涉气超标排“污”企业、涉水超标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或依法查处。

四、整治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园区、电力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

6.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五、工作步骤

先是摸底排查:对我镇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查清数量规模、业主、行业、类别等情况,力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再是集中整治:按照标准,对“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 “散乱污”企业,采取查封扣押生产设备、产品原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对业主采取强制措施打击到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无证无照、涉嫌违规经营、违法排污的 “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制定规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准入条件,集中管理,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规范整治的企业依法关停。最后总结验收: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我镇会及时总结攻坚行动的经验成效及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明确分工、落到实处

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并对负责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积极调动我镇干部群众积极性,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同时,与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个乡镇积极配合,务必使“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建立美丽马家滩。

 

马家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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