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论证、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了实施项目。现将项目批复及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联系。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
3.项目绩效目标批复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联系人:赵武
监督电话:0951-4751316
全国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电话:12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