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临河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灵武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24〕3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河镇党委、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及灵武市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第三条 临河镇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及岗位职责是: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法治政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综合协调全镇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审核把关、干部考勤考核、办公用品采购、进出库手续及后勤保障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会议安排、记录等;负责网络阵地建设管理。
(2)文书兼档案管理岗位:负责会议通知、文电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各类行政介绍信和其他函件的开具及党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等。
(3)秘书岗位:负责全镇综合性报告、请示、工作计划、总结及主要领导讲话等公文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党委研究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等。
(4)人大代表兼督办岗位:负责人大换届选举、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征集、分办、督查、上报及政协提案督办工作;负责走访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配合做好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政协换届等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等工作。
(5)编制人事岗位: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负责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定、培训、人事档案工作等;负责镇村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并督促落实等。
(6)后勤保障岗位:负责机关公共服务管理、后勤、餐厅保障工作;负责公车管理、机关资产保管、分配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组织岗位:负责乡镇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务公开、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及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各村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等。
(2)宣传(精神文明)岗位:负责意识形态、移风易俗、新闻宣传、理论武装、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网信安全、舆情监管、扫黄打非、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工作;负责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等。
(3)纪检岗位: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村监会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跟进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负责乡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监管指导等工作。
(4)统战宗教岗位: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落实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工作;落实好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等。
(5)人民武装岗位:负责民兵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负责配合做好战时动员各项准备工作。
(6)工青妇岗位: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妇女创业贷款办理、工会会员发展、会员关系接转及会籍档案管理、会员会费收缴、关爱会员等工作;配合团市委做好团员管理、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红十字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相关工作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辖区招商引资、工业、农业、商贸物流等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 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类项目储备、招投标、工程监管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等。
(2)项目规划建设岗位:负责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指导镇村农业产业化、村集体经济、镇村建设、“一事一议”等各类项目申报、招投标、建设管理、评估验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和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3)村镇规划岗位:负责镇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建筑领域安全巡查、辖区公用设施、村镇建设数据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完成旧村庄整治项目、危旧房改造、自建房排查整治;负责村镇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等。
(4)统计(经济调查)岗位: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各种报表;负责收集、整理社会经济发展信息;负责各类普查工作等。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与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协助派驻中队以综合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开展城乡管理执法,根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配合以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各行业部门为执法主体的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以乡镇党(工)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对赋权清单内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等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培训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各项制度建设工作等。
(2)综合执法岗位(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水政监察、林政管理及全镇矿山、企业用地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及执法工作;负责耕地、林地、草原等涉法执法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征用、丈量核实、评估补偿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3)综合执法岗位(二):负责殡葬领域、秸秆禁烧、禁牧封育等方面的执法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执法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设备管理;负责抓好聘用辅助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办理执法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和投诉工作等。
(4)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岗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应急救援、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前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负责指导监管各物业小区和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等。
(5)国土工作岗位: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征用、丈量核实、评估补偿、土地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房地一体、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临时用地审查、农业开发用地审查、农业承包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耕地保护和违法占耕的摸排和核实工作;负责落实田长制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及防震减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本级便民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件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做好劳动监察、教育、文化旅游、未成年人保护、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的投诉举报;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负责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指导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政务信息平台管理、“政务云”对接、督促协调、答复等工作。
(2)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岗:负责退役军人来电来访登记接待和诉求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信息采集、生活补助发放、“双拥”等工作;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等。
(3)社保医保服务岗位: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信息管理审核、政策宣传、新生儿入户参保信息登记、医保停保、退保、关系转移、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网上服务事项办理审批工作等。
(4)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负责就业援助、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上报、失业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补贴系统审核和申报、公益性岗位上报和管理、“三支一扶”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5)民政残联服务岗位:负责高龄、特困供养、低保、孤儿等人员入户核查、信息变更、统计工作;负责灾民救助、临时救助信息调查、经济核对以及资金发放工作;负责落实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项目;负责地名普查、勘测定界、殡葬管理;负责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信息录入、残疾津贴发放及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等。
(6)卫生健康岗位:负责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卫生健康、健康灵武相关工作;负责按时填报人口动态监测及各类人口统计报表;负责社会抚养费返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独生子女费审核发放、计生协会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促、指导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
(7)教育文化体育岗位:负责督促落实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学校治安、教学秩序、校园周边环境;负责协调农村幼儿教育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落实全镇文化事业发展、文化阵地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文化服务进农家、全域旅游创建等工作任务;负责落实体育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各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负责乡村振兴、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护、农田水利建设,长枣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职责;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乡村道路的“路长制”具体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植物检疫和农业植物疫情普查、监测、预报预警、防控信息报告与发布;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病虫害监测预报、病虫情报发布防治技术指导、农药(械)科学安全使用及其他植保新技术试验推广等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农业协调岗位:负责做好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治理、生产生活等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科技(科协)、气象服务等工作,抓好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及科技协会的发展,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引导推广新技术,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提供科技信息,做好各类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做好“一村一年一事”项目申报、落实等工作;负责审定辖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2)农业规划及科学技术岗位:负责制定辖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农业用地备案工作;做好农用机械管理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审核申报工作;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农业安全生产以及农资经销网点的监督检查及“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做好农业良种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的信息统计,配合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做好科技兴农和农业科技产业化实施工作,抓好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及科技协会的发展,指导开展专利申报和统计工作等。
(3)乡村振兴服务岗位:负责具体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乡村衔接项目后续资产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培育;指导建设标准化基地、品牌培育、市场销售等工作;做好各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调查上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等。
(4)林业技术岗位:负责做好辖区内年度造林规划设计及幼林抚育、林木养护管理,落实造林任务;开展长枣等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抓好经济林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民林业技术培训,加强对护林员监督和管理,及时上报林业盗伐案件等;落实防治森林病虫害责任制,做好病虫害预防和防治工作;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加强对重点林区的巡护监督,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等。
(5)畜牧工作岗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镇畜牧业的发展;负责畜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协调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等。
(6)农业水利岗位:负责全镇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等涉农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做好水利灌溉管理、设施管理维护、水事纠纷调解、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做好河长制工作,督促镇村各级河长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做好全镇沟渠清洁管控工作等。
(7)人居环境兼环境保护管理岗位: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督促第三方公司完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清理等工作;做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做好全镇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排查防治工作;督促落实大气、土壤、水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散乱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路长制”各项工作。
(8)物业服务岗位: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小区物业管理达标考评、优秀物业小区申报考评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设立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辖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引进物业管理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指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受理物业投诉,负责登记、调查、答复办理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做好物业宣传、小区居民教育管理等;组织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做好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各项工作;负责各村积分超市的监督、运行和管理等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体系,做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七)综治中心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配合做好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监督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培育和指导辖区社会组织;负责社会工作相关的基层治理、网格管理、志愿服务、建议征集、村委换届选举等各项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镇域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扫黑除恶斗争,涉法涉诉案件应诉、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和防邪教等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提升联防联控能力;协调落实禁毒、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
(2)信访服务岗位: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对重大信访决策、部署、安排进行办理落实;承办上级部门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及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综治服务岗位:负责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和反邪教及邪教人员的监管转化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负责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12345”民生热线转办办理、督促协调、答复回访等工作;负责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4)社会工作管理岗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灵武市社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辖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治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工作;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网格员和志愿者注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意见建议征集;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编制和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审核、管理工作;监督财政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上级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落实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做好国有资产购置、登记、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对镇、村财务监督核算管理;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做好资金管理等工作。
(2)会计岗位:负责做好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财政收支管理、票据审核、账簿登记、账务处理等工作;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会计报表等工作。
(3)出纳岗位:负责按规定做好款项收付、银行结算以及财政性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预算项目报批、经费拨付等工作。
(4)村级财务岗位:负责做好村级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及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初审、土地流转、农村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经济合作组织、经济合同规范管理;负责各村“三资”清查、认定、评估、审核及台账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财务档案的整理工作。
第四条 临河镇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五条 临河镇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35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其中,综合办公室配备人员6名,党建工作办公室7名,经济发展办公室4名,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6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7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9名,综治中心4名,财经服务中心6名。
临河镇领导职数按照换届相关规定执行。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在乡镇内部统筹使用。
第六条 本规定的调整由灵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