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2010066273x/2022-0002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责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临河镇政府

加挂牌子:中国共产党灵武市临河镇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灵武市临河镇委员会党校、灵武市临河镇人民代表大会、灵武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临河镇监察办公室

单位级别:乡(镇)级

机构设置:五个办公室四个中心一个党委委员会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电话0951-4751316,邮箱lwlinhe@163.com 

办公地址:灵武市临河镇享通苑政府楼

二、主要职责

一)党建工作职责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开展主题党日和党员活动日活动。全面推行支部评星定级、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水平,在经费、场所建设等基础保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对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集中审批服务的职责: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司法等相关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推动与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扩大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制定并公布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办理。加强村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办理。完善村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代办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稳步推进“我的宁夏”“i银川”政务APP扩能提效,全面推广“掌上办、真好办”品牌,全力打造掌上办事之城。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联合执法,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内容。建立健全乡镇与市直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灵武市《关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把网格作为乡镇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统筹基层治理网格和党建网格设置。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全程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使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协助镇党委做好日常党建工作。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机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工业、农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镇村建设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落实镇村道路新建、改造,路灯日常管护和维修;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对行政处罚案件来源登记、立案审批、案件调查、案件总结、处罚告知书、处罚审批、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做好退役军人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长枣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配合做好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