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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204/2021-000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02-08
责任部门:灵武市临河镇 发布日期:2021-02-08
名 称:临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临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银川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临河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慧君  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志  政府镇长

        王志国  政府副镇长

成  员:赵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振利  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学云  综治中心主任

        朱文元  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主任

        王新华  安全生产专干

        刘占永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成员还包括,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辖区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全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各村、辖区各企业负责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阶段,各村、辖区各企业要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结合本村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内容。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督促企业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推动阶段,、辖区各企业要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成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网格员进行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通过包村领导带头讲、专业人员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本村和各企业内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推动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完善提升阶段,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四个体系”,提高防风险、治隐患的能力,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完善制度阶段2020年底前,辖区各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以及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阶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镇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民用爆炸物品、建筑、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督促企业应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巩固提升阶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推进各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煤矿安全整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以及水害、火灾、瓦斯等主要灾害专项治理,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集中攻坚阶段,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整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违规使用外委施工队伍的;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开采保安煤柱或超出批准范围组织生产建设的;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采用巷道式采煤等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爆破、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按规定进行顶帮支护管理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等8个方面。2021年底前,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各煤矿“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完善。按照《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严禁雇佣井下劳务派遣工,进一步强化外委施工队伍用工管理。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推广采掘智能化工作面相关工作。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积极利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配合做好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逐步实现监管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对监管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任务全面完成,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保持在全区平均水平以下。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査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整合、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开展四类场所的安全整治,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和秸秆焚烧的风险管控,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各村、辖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至少打造3家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及示范村。组织开展公共建筑消防车道施划标线标志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组织完成对全镇天然气、电瓶车使用等安全摸底排查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教育培训全覆盖。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达到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100%。实现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以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大力提升营运驾驶从业人员素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建设,补齐安全监管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双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启动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全面排查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预防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全面安装智能视频动态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坚决制止报废车辆上路,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深入推进信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及时开展“回头看”和工作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负有道路运输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检查、联动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机制,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七)危险废物安全整治。合理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布局,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明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企业危险废物利用、转移和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保障危险废物转移转运安全。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建立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风险台账,明确安全风险源、风险等级及安全责任人。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督促企业开展鉴别工作,规范贮存。按照“适度超前、避免过剩”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严厉打击涉爆粉尘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采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严防企业污水罐坍塌、垃圾堆体倾覆。实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动态监管。建立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全面取缔非法渣土场。完成对垃圾堆体的稳定性、安全距离、排水设施等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评估。

(八)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补充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排查整治。四是全面清理非专用校车,依法查处校车无牌无证经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带故障出车、改变行车路线等违法行为。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依托宁夏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加大对学校电气设备火灾隐患、实验室安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保障措施,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农机、渔业、农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坚决防范农业农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对标对表的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措施“两个清单”,汇总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档案,确保整改到位,做到整改问题隐患不反复、不反弹。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底前,针对农业农村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重点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台账,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主攻难点问题,实施差异化整改,全面落实督导督办机制,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底前,在推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切实可行举措,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体系,为今后出现同类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十)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判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细化完善现有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严防出现监管盲区,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水洞沟旅游风景区、马鞍山甘露寺等对口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计划,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表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督促立查立改。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区域,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顾及全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一定要遵规守法、规范经营;及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整治经验,不断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责任体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安排部署阶段。20207月底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辖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宣传动员,制定工作措施。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底前,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检查台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行问题销号管理。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底前,在整治工作中,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会商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对整治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惩治一个、规范一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底前,全面总结三年整治成效,深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梳理制定、补充完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进度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至8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辖区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辖区各企业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家指导服务、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各村、辖区各企业每年11月底前总结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9月底前,各村、辖区各企业全面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辖区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由镇纪委负责,抽调相关站所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每季度调度各专题、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村、辖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统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各村、辖区各企业一方面要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对企业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档立册,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坚持突出问题治理与制度措施完善并举,深入分析问题隐患产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顶层设计,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各企业要着力构建并落实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补充完善隐藏在问题隐患背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性隐患,建立健全的制度清单,以制度管企管人管事。

(四)改进方式,强化监管。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各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辖区各企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纪委要强化对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效。要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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