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灵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编制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三)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
(四)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制定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公用事业、镇村建设、道路交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六)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临河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临河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临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 | 财经服务中心 | 2020年决策,2021年初批复 |
2 | 上桥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方案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2021年3月 |
3 | “一事一议”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确定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2021年4月 |
4 | 石坝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2021年4月 |
5 | 红柳湾村农具房建设项目招标相关事宜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2021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