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加挂牌子:中国共产党灵武市郝家桥镇委员会、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灵武市郝家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武装部、灵武市监察委员会派驻郝家桥镇监察办公室。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8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公电话:0951-4702988
办公地址:灵武市郝家桥镇政府
二、主要职责
(一)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引导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植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协调、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时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市场信息、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销售等服务。
(三)发展公共事业,服务群众需要。根据镇村建设规划,搞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方面的建设,负责组织农村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等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救灾济困、五保户供养、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人事管理考核、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培训等工作;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协助镇党委完成党建日常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各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承担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工业、商务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镇村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落实辖区内乡村道路的“路长制”具体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发展;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落实镇村道路新建、改造,路灯日常管护和维修;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营商环境优化;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与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协助派驻中队以综合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开展城乡管理执法,根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配合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各行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开展执法工作;以乡镇党(工)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对赋权清单内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等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燃气、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治本攻坚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按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负责辖区内消防、食品安全、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负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民政申请审批、证照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残联、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卫生健康教育活动;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负责乡村振兴、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长枣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落实河湖管理责任,建立和发挥本级河长制作用;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落实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配合完成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经服务中心。负责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镇财务活动;负责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