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大会推荐经支委会研究,确定马仕琪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马仕琪,女,回族,大学本科学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人,1997年10月23日出生,2020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宁夏三银温棚保温被制作有限公司出纳。自2022年11月22日提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对党忠诚老实,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并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12月12日进行谈话,并于2024年4月15日经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荐马仕琪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该同志思想积极向上,能够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经支委会2024年4月16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