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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9255T/2024-000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05-24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24
名 称:郝家桥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郝家桥镇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各办(中心)、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做好山洪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山洪灾害应对能力,使山洪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苦水河、长流水水库、庙梁子沟等为重点的防洪抢险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在大洪大旱面前有条不紊地指挥和组织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银川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灵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镇区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基本原则

(一)《郝家桥镇防汛应急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针对我镇苦水河、长流水水库、庙梁子沟、泄洪区及山洪发生重大汛情的情况下所制定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的实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及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负总责,按照防汛抗旱抢险组织管理和指挥调度的原则进行。

(三)各村、防汛抗旱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

(四)实施本预案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旱情、险情等灾情,各村、各成员都要根据预案要求,把防汛抗旱抢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村、各成员要对本地的重点地段、汛情、旱情、灾情状况及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调度有方。

3.顾全大局的原则。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全社会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义务参加本地防汛抗旱抢险。

4.服从调度的原则。汛情、旱情、险情等灾情发生后,各村、各成员要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服从调度,相互配合,尽职尽责。

5.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成员领导、各村书记(主任)要认真履行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坚持“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全面扎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

指 挥 长:宋建华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吴奋林 镇人大主席

王富成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永河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灵武市公安局郝家桥派出所所长

韩 辉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团结村驻村第一书记

蒋国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办主任

高 静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范 存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孙正惠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杨颜萍 灵武市司法局郝家桥司法所所长

马海霞 郝家桥卫生院院长

任晓慧 狼皮子梁卫生院院长

成 员:镇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镇财经服务中心、镇综治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负责同志。

信息联络员:杨学斌 孙建平 宋铁骊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分析研判灾害形势,提出防汛抗旱应急对策措施,负责全镇汛情、旱情和灾情的掌握和发布,组织、指导、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2个小组,即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应急处突组。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统筹本村防洪防汛救灾工作。

(一)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富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范存同志担任,成员为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汇总汛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余灾监测和灾情会商,负责灾情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

组长由孙正惠同志担任,成员为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汛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灾情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工作。

3.平息灾情谣言。当出现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灾情谣言。

4.宣传抗洪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5.负责灾情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三)治安保卫组

组长由王永河同志担任,成员为镇派出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预报发布后或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及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灾情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四)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由韩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海霞、任晓慧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狼皮子梁卫生院医护人员及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灾情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五)交通运输组

组长由吴奋林同志担任,成员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灾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六)通讯联络组

组长由王富成同志担任,成员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灾情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七)供电保障组

组长由范存同志担任,成员为国网电力公司派驻郝家桥镇供电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灾情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八)生活物资供应组

组长由范存同志担任,成员为财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九)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范存同志担任,成员为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及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灾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人口疏散组

组长由韩辉同志担任,成员为镇民生服务中心及镇派出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灾情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灾情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一)恢复建设组

组长由范存同志担任,成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郝家桥司法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支援和筹措资金。

(十二)应急处突组

组长由王富成同志担任,成员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2.做好灾区人员秩序稳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因矛盾激化造成的群体性事件。

3.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各类有害信息,做好网上涉舆情监测预警、落查、处置能力。

四、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和物料储备

各村(泵站、水库)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防汛方针,认真做好防汛储备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和物料储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防汛抗旱工作特点,各村要建立以党员和基干民兵为主的群众机动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抢险队伍要建立花名册,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同时还要配备设备,备足物料,做到一有险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防洪抗旱抢险措施

防洪工作根据苦水河、长流水沟、庙梁子沟等洪水流量的大小,做到特险特防、大险大防、无险预防。干旱灾害预警,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流域河段、水库基本情况

1.苦水河

苦水河属黄河一级支流,是宁夏汇入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环市甜水堡镇花石山沙坡子沟脑,干流总长223.8公里。在灵武市境内主要涉及下游双吉沟以下河段,全长20公里,流经灵武市白土岗乡的火城子、华新村,郝家桥镇的王家嘴、西渠村,于崇兴镇华一村入黄河。保护区土地面积6.7万亩,耕地面积1.42万亩,涉及农村人口1.27万人。灵武市是受苦水河威胁最为严重的市之一,由于洪水流量大,河道弯道多,冲刷严重,加之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河道凹弯塌岸、毁田问题突出。目前已累计实施完成了 2011至2015 年 5 批次河道整治工程,治理河道 16 处7.79公里,人字垛3座、平顺护岸17道(7.79公里)。

2.长流水沟

系苦水河二级支流,流域主河道呈东西走向,东起脑子墩,流经上跌水、下跌水、双窑湾、榆树湾、口子沟、红沟口入漫水塘。因四季流水,故称长流水沟。也是我市山洪危害严重的山洪沟之一。在未治理以前,因山洪暴发,直接危害下游农田和水利等设施。1960年建设了长流水水库,2009年进行了除险加固,库容494万立方米。长流水沟下段(漫水塘村)人为挤占沟道现象严重,致使沟道堵塞严重,行洪受阻,影响沟道安全行洪。

3.庙梁子沟

发源于磁窑堡(现宁东镇)的永利村杨家堡,经磁窑堡、大泉等地进入大泉沟。全长76公里,属苦水河一级支流,流域面积311.4K㎡。该沟也是市内危害较大的山洪沟之一,山洪暴发时,该沟洪水直接流入原大泉乡境内,冲毁水利设施和农田,直接危害下游大泉等地3000多人、1.5万亩农田的安全。1993年5月,灵武市利用世行贷款资金在其下游修建了1座280米长、顶宽6米、最大坝高16米的防洪坝1座。2000年至2001年又实施庙梁子沟水库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在上述大坝下游2.5公里处建设水库1座,即庙梁子沟水库。2014年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库容364万立方米。目前由于乱挤、乱挖、乱堆、乱建,沟道下游严重堵塞,根本无法正常行洪,加之多年没有发生较大洪水,发生大洪水的概率不断加大,一旦发生较大洪水,对下游的郝家桥镇及灵武城区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威胁,所以亟待治理。

(二)流域危险区划定

根据普查和历史洪灾资料评估结果,划定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危险区。危险区划定要求做到不留死角,通过逐条山洪沟走访的方式,对受洪水威胁的住户进行了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不漏。在界定危险区时,走访了乡村年长者、目睹者、参与抢险的人员,力争做到准确、真实。特别将行洪的山谷口、河道行洪区的集中居住区、学校都纳入了预警防治之列。同时,对病险水库下游受洪水威胁的住户亦进行了普查。对凡受山洪灾害影响范围内有人居住的区域进行划定。

1.苦水河流域:涉及胡家堡村、王家嘴村、西渠村共3个行政村,共计1329户3034人。

2.长流水沟流域:涉及漫水塘村一队。共计120户382人。

3.庙梁子沟流域:涉及上滩村、狼皮子梁村、大泉村、永清村、团结村、兴旺村、新民村、东滩村共8个行政村,共计2676户11273人。

(三)监测预报

洪水预报以流域为单元,紧扣“降雨-产流-汇流-演进”预报环节,加强气象水文、预报调度耦合,建立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预报模式。洪水预警等级由低至高依次分为洪水蓝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当镇区主要河道、水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沿河各村应加强监测,并将河道运行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若出现重大险情,在发生重大险情后1小时内以文字形式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分级标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其中分级标准为:

1.特别重大事件级别

级别

预警颜色

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洪涝灾害Ⅰ级

红色

⑴灵武市将出现全市性强降雨过程等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洪水灾害,并对全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⑵多个监测点或某主要河流80%以上区域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⑶主要河流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⑷大中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安全;大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中小型水库出现溃坝可能性,危及公共安全;

⑸发生洪水灾害,一次性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

2.重大事件级别

级别

预警颜色

事件级别

重大洪涝灾害Ⅱ级

橙色

⑴出现全市性强降水过程等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洪水灾害,并对全市发布橙色预警,或对少数乡镇发布红色预警;强降雨将直接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⑵多个监测点或某主要河流80%以上区域24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

⑶多条主要河流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水位仍将上涨,对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可能构成严重威胁;

⑷大中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公共安全;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危及公共安全;或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且出现重大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⑸发生洪水灾害,一次性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含3人)。

3.较大事件级别

级别

预警颜色

事件级别

较大洪涝灾害Ⅲ级

黄色

⑴我市部分地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等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洪水灾害,并对多数乡镇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者对少数乡镇发布橙色预警,较强降雨将影响我市,并发出警报;

⑵一个监测点或某主要河流80%以上区域24小时降雨量超过70毫米,其中50%的区域达50-100毫米,或50%以上区域6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

⑶主要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对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可能构成严重威胁;

⑷小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村庄安全;

⑸发生洪水灾害,因灾造成死亡或失踪1-2人。

4.一般事件级别

级别

预警颜色

事件级别

一般洪涝灾害Ⅳ级

蓝色

⑴全市大部地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等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洪水灾害,并对少数乡镇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⑵一个乡镇或某条主要河流50%的区域24小时降雨量达30-5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30毫米;

⑶主要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对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不构成严重威胁。

(四)预案流程

(五)应急响应

IV级响应

当庙梁子沟、苦水河、长流水沟水库水位已超过汛限水位,并预报有继续上涨趋势;水库、河道出现严重险情,有可能造成坝体溃决;由灵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报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III级响应

当庙梁子沟、苦水河、长流水沟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达到30年一遇洪水水位1290.49米)时,水库水位有继续上涨趋势,水库出现险情;由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灵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应急预案等级。

II级响应

当庙梁子沟、苦水河、长流水沟水库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水库达到300年一遇洪水水位时1294.36米)时,并有继续上涨趋势,水库出现险情;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和群众撤离命令,要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部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准备应急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完全遵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行动及程序。

I级响应

当庙梁子沟、苦水河、长流水沟水库面临垮坝或者已经发生垮坝,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Ⅰ级和群众撤离命令,要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部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准备应急抢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完全遵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行动及程序。

(六)人员应急转移

1.根据前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前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

4.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间、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至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七)防汛抢险

1.建立临时前线抢险指挥部,分析险情,组织抢护。统筹安排人员、组织、物资运送、通信联络、水情测报、抢护预案及现场指挥等工作。

2.研究抢险方案。根据防洪预案及可能发生的险情,制定所需的人力、物力、工具、物资。根据不同频率洪水标准,制定不同频率抗洪抢险方案。

3.搞好宣传动员。通过电视台和有线广播、手机微信向下游沿河群众宣传水库上游雨情、水情、水位、流量、可能出现的险情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4.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补修抢险道路。准备运输车辆将防汛抢险草袋、编织袋、木桩、铅丝及锹、镐、斧、锯等必需的工具物料运到现场。同时检修供电、照明、通讯线路,以备急需。

5.密切监视汛情险情。根据汛情、险情发展趋势提前采取必要的抢护措施;对重要防汛地段,组织专人实行24小时昼夜巡视制。

6.加强巡堤、巡河查险。险情出现时,要指派专人加强巡堤查险,发现问题,要一面组织抢护,防止险情恶化,一面向前线指挥部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化险为夷,把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7.及时组织抢险。根据险情情况,分析出险原因,制定相应抢险方案,一方面听取专家组建议,一方面向上级请示报告。现场由一人发指挥号令,沉稳冷静,有序抢险。

8.督促各村、队防汛抗旱队伍、物资的落实,组织民兵小分队做好一切应急准备,随时参加防汛抢险工作,对重要地段严防死守。

9.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八)后期处置

1.灾后重建。洪水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村受灾严重程度,分行业制定灾后重建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和群众必需的生产生活防洪设施、交通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工程,要立即制定恢复计划,迅速组织重建。

2.灾后防疫。各责任办公室(中心)要做好灾害防疫工作,及时彻底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防疫措施:

(1)对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实体采取预防措施,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

(2)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

(3)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组织实施疫苗接种。

3.灾后安抚救助。各责任办公室(中心)要做好灾后群众经济援助、心理疏导等安抚救助工作。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受灾群众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对受灾群众进行精神安慰,确保受灾群众身心健康。

(九)责任与奖励

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防汛抗灾救灾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防汛抗灾的监测、预警、预测、报告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2.在防汛抗灾救灾及相关保障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3.在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救助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4.在防汛抗灾救灾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中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表彰和奖励工作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对因参加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在防汛抗灾救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洪涝灾害重要情况的。

2.洪灾发生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

3.在防汛抗灾救灾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应履行而拒不履行防汛抗灾救灾职责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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