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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255T/2022-0003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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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名 称: |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郝家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概算的请示 |
市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养老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市发改局立项(灵发改发〔2022〕184号),我镇组织实施泾灵南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概算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民政厅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栋,建筑面积1320㎡,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新建门卫室一座,建筑面积30㎡,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3.配套修建铁艺围墙320m,新建大门1座,场地硬化
3890㎡,包含给排水、热力、电气电信等室外管线工程及绿化1945㎡。
4.室内各类设施配备。
二、工程费用增加的原因
目前该项目正在控制价编制,按照设计领域规划要求,需要增加抗震减震工程,导致建设金额超过批复金额73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2022年7月1日设计领域规范变化图,需增加抗震支座14个(15000元/个)、联动系统等抗震设施,共需增加费用约25万元。
2.根据2022年7月1日工程领域设计规范变化,建筑主体需增加钢筋36吨(7000元/吨),共需增加费用约25万元。
3.由于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及原批复金额中的仿古装饰、仿古砖、保温、混凝土、钢筋等均使用三期材差价,现使用四期材差价材料费用上涨10%左右,共需增加费用23万元。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恳请市政府将原项目概算总投资750万元调整为823万元,调整比例为9.7%,其中:工程建设费724.14万元,设备配置费68.1万元,规划设计等其他费用30.7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民政厅专项资金36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463万元。
妥否,请批示。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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