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现对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审核批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2日),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镇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镇将按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0951-8769420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2日
电子邮箱:lwsdtzxm@163.com
附件: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审核批复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