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塔镇2023年到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7万元,安排实施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资金343.84万元,预算执行率84.48%。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现将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4日)。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镇提出意见。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0951-8769420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4日
电子邮箱:lwsdtzxm@163.com
附件:1.灵武市东塔镇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