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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201/2021-00029 文  号 东政发〔2021〕54 号 生成日期 2021-06-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安全生产

东塔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宁夏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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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做好2021年我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宁夏行”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办〔2021〕66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21〕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ニ届十次、十ー次、十二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十四届十次、十ー次和灵武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宁夏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 鹏    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彩梅   人大主席

        李铁军   党委副书记(挂职)

        东塔派出所所长

        李克香   党委副书记

        李 英    纪委书记

        杨志强   政府副镇长

        马保忠   政府副镇长

        王水才   政府副镇长

        马玲缓   组织委员

        师学林   西郊派出所所长

成员:马桂林   李学明  王秀兰  蒋  峰  杨  芳  余爱明   张明林  陈学礼  徐  跃  李  俊  韩晓忠   马惠萍  马丽萍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在各村、小区、学校和企业集中开展。主要安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各村、小区、学校和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利用各种村级会议、小区物业会、宗教协会微信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推动学习惯例走深走实。各村、小区、物业办领导干部负责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稳定。

    (二)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5月份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活动任务,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村、小区要在小区广场,村委会LED屏上循环播放安全提示宣传内容,在辖区学校、企业和村、小区悬挂宣传标语,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开展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村、小区要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四)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动集中攻坚之年。各村、小区、学校和企业要紧密结合《东塔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活动。各村、小区和学校要通过主流媒体、手机微信平台,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供各村学习借鉴。要广泛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各村、小区物业、学校和企业要按照《东塔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户,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各企业制作和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1条,各村、小区物业和学校要制作和悬挂横幅原则上不少于1条。

1、进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加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专家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

2.进农村。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利用墙体固定标语、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村居广播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3.进小区。在小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小区户外显示屏等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4.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学校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5.进家庭。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

五、“安全生产宁夏行”活动

2021年“安全生产宁夏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村、小区物业、学校和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区“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实际,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灾害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镇应急办要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查找我镇各村、小区物业、学校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在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问题的整改。

(二)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灵应急办发〔2021〕3号)的要求,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消防、燃气、旅游等行业安全整治和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风险防御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顺利完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小区物业办、学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宁夏行”各项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村、小区物业办、学校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村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落实。各村、小区物业办、学校和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到镇应急办。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工作信息、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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