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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2208/2024-000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9-1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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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东塔镇人民政府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四办四中心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办公电话:0951-4020299

办公地址:灵武市南薰路与灵白路交叉处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办事机构日常运转、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组织选举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配合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政协换届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工作;负责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综合协调全镇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审核把关、信息调研、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干部考勤考核、机关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会议安排;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事项的督办落实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书兼档案管理岗位:负责会议通知、文电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开展档案的借阅、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档案保管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秘书岗位:负责全镇综合性报告、请示、工作计划、总结及主要领导讲话等公文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镇党委会议、政府专题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负责各类行政介绍信和其他函件的开具及党政印章管理和使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大兼督办岗位:负责人大换届选举、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征集、分办、督查、上报及政协提案督办工作;负责走访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相关活动;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等工作;负责组织选举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配合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政协换届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服务保障岗位:负责镇机关安全保卫、水暖电气维修、院落绿化和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维修、环境卫生、体育器材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运行保障、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和机关公共节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的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和指导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政府采购、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本办公室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配合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业务领域内项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综合协调党建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焦自治区提质增效、银川市“六个好”建设,规范党组织建设和管理,督促落实组织生活等各项党内规章制度;负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项目谋划、申报以及日常工作调度;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编制、党建工作综合性文稿的审核把关;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岗位: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队伍管理、机关党建、驻村第一书记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管理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各党支部和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负责组织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编制人事岗位: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负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及职称评定、评先选优、培训教育、人事档案管理、乡镇补贴核算申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精神文明)岗位: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移风易俗、理论武装、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舆情监管、网络阵地建设管理、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及镇村干部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和指导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纪检岗位: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镇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督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村监会监督考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统战宗教岗位:负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民武装岗位:负责民兵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完成抢险救灾任务;负责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负责配合做好战时动员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工青妇岗位: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妇女创业贷款办理,工会会员发展、会员关系接转及会籍档案管理、会员会费收缴、关爱会员等工作;负责配合团市委做好团员管理、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工作;负责配合红十字会及其他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工业、农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镇村建设、农业、水利等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牵头工作;落实镇村道路新建、改造,路灯日常管护和维修;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负责统筹指导政府采购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任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汇报材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联系工业、农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规划建设岗位:负责指导镇村农业产业化、村集体经济、镇村建设、农村综合转移支付、“一村一年一事”等各  类项目申报、招投标、建设管理、评估验收;负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报和档案资料收集存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规划岗位:负责镇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建筑领域安全巡查、辖区公用设施、村镇建设数据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完成旧村庄整治项目、危旧房改造;负责镇村道路新建、改造,路灯日常管护和维修工作;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任务;负责村镇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统计(经济调查)岗位: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普查、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各类报表;负责收集、整理社会经济发展信息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与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协助派驻中队以综合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开展城乡管理执法,根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配合以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各行业部门为执法主体的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与各部门专业执法有效衔接;以镇党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在“五张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对赋权清单内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等工作;按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消防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培训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各项制度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执法岗位(一):负责对城乡规划、动物防疫、水政、林政、殡葬、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劳动保障监察及全镇矿山、耕地、林地、草原、企业用地、污染防治和“散乱污”企业等领域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负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执法岗位(二):对行政处罚案件来源登记、立案审批、案件调查、案件终结、处罚告知书、处罚审批、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执法设备管理和罚没资金收缴;负责抓好聘用辅助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协调办理执法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和投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岗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按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前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各村和物业小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本级便民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负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实施、文化旅游、居家养老、残疾人权益保障、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全民健身工作,负责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教育活动;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培育和指导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便民服务领域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的投诉举报;负责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政务信息平台管理对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岗:负责退役军人来电来访登记接待和诉求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信息采集、生活补助发放、“双拥”等工作;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保医保服务岗位: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信息管理审核、政策宣传、新生儿入户参保信息登记,医保停保、退保、关系转移、大病救助等工作;负责网上服务事项办理审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负责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益性岗位管理、社会保险补贴系统审核和申报、劳务工用工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民政残联服务岗位:负责高龄、特困供养、低保、孤儿、优抚等人员入户核查、信息变更、统计工作;负责未保中心社工站相关工作;负责灾民救助、临时救助信息调查、经济核对以及资金发放工作;负责落实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项目;负责残疾人基本信息录入、残疾津贴发放及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民政工作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地名普查、行政区划、养老、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培育和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物业服务岗位: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指导辖区小区物业管理达标考评、优秀物业小区申报考评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设立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辖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负责引进物业管理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体系,落实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受理物业投诉,负责登记、调查、答复办理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后续处理工作;负责物业宣传、小区居民教育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场监管岗位:负责配合市场监管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核查传销人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卫生健康岗位:负责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卫生健康灵武相关工作;负责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及统计报表填报;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办理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上报发放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和指导;负责辖区范围内精神病人的日常摸排及协助相关部门管控;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教育文化体育岗位:负责落实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新建、扩建土地征用;负责监管学校治安维护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农村幼儿教育和辖区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工作;负责文物保护、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镇文化事业发展、全民健身工作、公共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文化服务进农家、全域旅游创建等工作;负责落实体育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负责乡村振兴、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长枣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健全乡镇、村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落实河湖田管理责任,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负责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调查、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组织防治措施的制定及各种防治技术、防治方法的田间试验示范和防治新技术的推广;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病虫情报和技术培训、技术讲座等工作;负责加强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负责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农业协调岗位: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治理、生产生活等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审定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规划及科学技术岗位:负责制定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农业用地备案工作;负责农用机械管理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良种补贴、粮食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的信息统计和审核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监测、预报、防治、处置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以及农资经销网点的监督检查及“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负责科技(科协)、气象服务、科技兴农和农业科技产业化实施工作,抓好科普组织网络建设及科技协会的发展,指导开展专利申报和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服务岗位: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编制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等;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培育;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国土工作岗位: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征用、丈量核实、评估补偿、土地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宅基地管理、房地一体、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临时用地审查、农业开发用地审查、农业承包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耕地保护和违法占耕的摸排和核实工作;负责落实田长制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及防震减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林业技术岗位:负责年度造林规划设计及幼林抚育、林木养护管理,落实造林任务;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开展长枣等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抓好经济林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农民林业技术培训,监督管理护林员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防治森

林病虫害责任制,负责病虫害预防和防治工作;负责加强对重点林区的巡护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预防和扑救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畜牧工作岗位: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全镇畜牧业的发展;负责畜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及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农业水利岗位:负责水利灌溉管理、设施管理维护、水事纠纷调解、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负责全镇沟渠清洁管控工作;负责配合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全镇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等涉农项目的建设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居环境岗位: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督促第三方公司完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清理等工作;健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体系,落实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岗位: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负责全镇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排查防治工作;负责落实大气、土壤、水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散乱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封山禁牧、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倾倒等常规工作;负责掌握土壤污染、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发现污染及时处理;负责加强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污染及时进行治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宣传,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等;负责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养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立生产经营记录档案;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申请,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负责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档案,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植保植检岗位:负责依法开展植物检疫检验、检疫审批、签发证书,组织疫情普查,制定封锁和消灭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调查、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并指导各村开展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搞好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提供植保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

负责推动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总体国  家安全观,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反恐、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涉访突发事件和重点人员(群体)教育、疏导和劝返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负责配合做好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12345”民生热线转办办理、督促协调、答复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负责配合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业务领域内项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镇域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扫黑除恶斗争,涉法涉诉案件应诉,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和防邪教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提升联防联控能力;负责协调落实禁毒、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负责完善群众利益联结协调机制;负责人民信访工作,动态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全方位征集人民建议;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访服务岗位: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对重大信访决策、部署、安排进行办理落实;负责承办上级部门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及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流动人口、涉访突发事件和重点人员(群体)教育、疏导和劝返工作;负责“12345”民生热线转办办理、督促协调、答复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治服务岗位:负责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反恐、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和防邪教及邪教人员的监管转化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好“三官一师一员”下沉基层社会治理举措;负责“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负责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护路条例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落实“双段长”责任制,督促做好铁路日常巡防检查、防火宣传、垃圾清理、占用铁路设施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禁毒工作岗位:负责开展人民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药物维持治疗、帮教、就业安置等工作;负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资料;负责工作台账,协助配合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负责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尤其是针对扬言报复社会、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群体;负责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工作管理岗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灵武市社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辖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区治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工作;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镇财务活动;负责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指导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政府采购、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本中心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业务领域内信访和投诉问题;配合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业务领域内项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综合协调岗位: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落实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对镇、村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会计岗位: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票据审核、会计核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监督预算执行,编制部门预决算、财务报告、会计报表及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出纳岗位:按规定负责款项收付、银行结算、干部职  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核定缴纳以及财政性资金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  其他工作。

(4)村级财务岗位:负责村级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及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初审、农村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经济合作组织规范管理,负责农业良种补贴、粮食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负责村集体资产登记、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各村“三资”清查、认定、评估、审核及台账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财务档案的整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工作,科学合理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及时报送有关资产统计报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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