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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2208/2024-000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 名 称: | 东塔镇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各中心(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落实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2023年东塔镇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结合人事变动情况,现调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如下:
组 长:陈丽娟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彩梅 人大主席
胡浩楠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冯思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东塔
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刘少华 党委副书记(挂职)
安建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 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王煜灵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臧 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凯 副镇长
官 宗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潘占宝 综治中心主任
雷 斌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艳婷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成功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桂林 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 静 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广宁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欣悦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 帆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专干
安凤芝 财经服务中心会计
李月萍 财经服务中心出纳
赵建平 镇纪委委员
马 聪 镇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并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及制度流程,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领导小组下设各中心(办公室)采购工作小组,成员为中心(办公室)分管领导,成员为需求中心(办公室)干部、财务人员和纪检专干,负责采购计划安排、代理机构和组织形势、采购方式拟定、信息公示、质疑答复与纠纷处理;负责组织对应业务上的货物、服务采购活动、政府工程招投标、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项目定价(最高限价)、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算、送审和监督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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