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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2208/2022-0006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7-20
责任部门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东塔镇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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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方式

1、执法监督部门:东塔镇人民政府

2、监督电话:0951-4020299

二、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银川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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