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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202/2020-00022 文  号 崇党发〔2020〕31号 生成日期 2020-05-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崇兴镇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崇兴镇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查四补”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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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站所、辖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崇兴镇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查四补”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崇兴镇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查四补”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灵武市《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灵开发〔2020〕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查四补”“三落实”“三率一度”及应对疫情影响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将影响脱贫质量与成效的问题全部找出来并整改清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普查时间

各村,3月23日-4月25日完成自查,建立台账。

三、普查内容

成立崇兴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吴伟同志担任组长、镇长杨少春、副镇长张涛担任副组长,镇各站所及各村书记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金玲、马静、杨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材料、上传下达等工作。包村领导对所包村工作负责。各村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一)排查残疾户、低保户、边缘户,确认贫困户。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700元, 2020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100元的为贫困户。根据要求,各村摸排确认贫困户。

(二)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率是否达到100%未达到的村视为不达标。

(三)排查农村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达到100%,则该村不达标。

(四)排查居住危房的农户数。对所有农房进行摸排鉴定。危改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农村户口;二是必须有合法宅基地;三是必须是非财政供养人员、非工商注册人员,且未购买商品房、私家车的农户;四是经济相对比较困难,无房、因灾倒房、现有住房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户。

(五)排查安全饮水没保障的家庭。摸排未安装自来水的农户,排查附近800米以内是否有工程取水点。入户率未达到100%或800米内无取水点、水质不达、无稳定安全饮水,则该村不达标。

(六)排查行政村是否通沥青或水泥路。摸排未通沥青或水泥路数及长度,未硬化或沙砾化路数及长度。村间道路未硬化或砾石化,则该村不达标。

(七)排查宽带、4G网络通信信号是否全覆盖。不通且信号未全覆盖的村,则不达标。

(八)排查是否有标准卫生室。各村上报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小于60m²的,则不达标。

(九)排查村文化体育器材配置情况。

(十)排查是否有支柱产业。无支柱产业的,则该村不达标。

(十一)排查是否有村集体经济。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有收入但2020年达不到5万元/年以上的,则该村不达标。

四、建立台账

1.根据摸排情况,综合对比村民收入、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五项指标,确定贫困家庭。

2.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经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上报金玲处,电子版发至崇兴镇扶贫办(民政办)邮箱(cxzmsfwzx@163.com)。

五、工作职责

各村在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成立脱贫攻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工作。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指导村“两委”开展全方位自查自改工作,指导村上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问题应报尽报。自查、普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普查发现的问题,不排名,不通报,各村对发现的问题要应报尽报。对普查工作敷衍了事、走马观花导致问题没有被发现,将严肃追责。

(二)确保普查质量。本次普查工作将作为各村评价排名的重要依据,请各村高度重视。

附件:1.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2.崇兴镇2020年行政村(社区)信息排查表

    3.崇兴镇脱贫攻坚普查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4.崇兴镇脱贫攻坚“四查四补”领导架构

    5.一户一档 基本情况登记表

    6.名词解释

                           中共灵武市崇兴镇委员会

                              2020年3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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