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规范简称:灵武市崇兴镇
加挂牌子:无
单位级别:科级
机构设置: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8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办公电话:0951-4681710
办公地址:灵武市绒园路西100米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镇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镇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部门、辖区内各村请示镇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根据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并向灵武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六)负责镇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要求。
(七)督促检查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镇政务公开工作。
(九)指导、监督、考核全镇政务服务工作。
(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考勤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镇值班值守安排、目标绩效考核督促协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负责协助镇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承担党的建设、党内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工业、农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镇村建设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农村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镇村道路新建、改造,路灯日常管护和维修;负责落实辖区内乡村道路的“路长制”具体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美丽乡村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数字灵武、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与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负责赋权清单内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执法工作,协助派驻中队以综合执法局为执法主体开展城乡管理执法,根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配合以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各行业部门为执法主体的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以乡镇党(工)委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出机构,统筹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赋权清单内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等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减灾、消防等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殡葬管理服务、老龄服务、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负责做好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行业互联互通等职责;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负责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土地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落实乡村振兴五大工作任务,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落实有关帮扶政策、资金支持、项目推进,指导辖区开展好乡村治理等创新机制的实践和经验推广。负责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农业技术推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承担辖区农村饮水安全、河长制、水源地保护、禁牧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镇村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全镇工业、农业和生活源污染督查防治,督促落实大气、土壤、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植物免疫、农作物病虫害检测与预报;搞好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加强对农药市场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治中心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机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斗争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点任务,负责信访维稳、防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联控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配合做好人民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各项措施,提高辖区治安防控能力;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及时兑付涉农补贴资金;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汇报材料撰写、文件起草、信息报送、人事管理考核、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