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经各村困难群众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上报,镇民政办审核并进行公示,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伟华等困难户申请低保予以审批,马生茂等困难户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金额6900元。
附件:
1.崇兴:2024年6月份低保增户花名册
2.崇兴镇2024年4月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发放册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2470/2024-00040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10-10 |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村务公开 |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