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经各村困难群众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上报,镇民政办审核并进行公示,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吴昊等困难户申请低保予以审批,马建梅等困难户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金额34000元,此款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账号发放。
附件:1.崇兴:2023年4月份低保增户花名册
2.崇兴镇2023年2月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发放表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2470/2023-00018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24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村务公开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