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经各村困难群众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上报,镇民政办审核并进行公示,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莹、金良生等10户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金额51000元,此款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账号发放。
附件:崇兴镇2021年10月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发放表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81-202/2021-00103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村务公开 |
所属“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临时生活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