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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202/2020-0002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5-22
责任部门:灵武市崇兴镇 发布日期:2020-05-22
名 称:崇兴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崇兴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努力创建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

二、坚持原则

坚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的原则,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切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目标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加强法规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实现重大民主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制定重大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本级人大、群众监督,聘请专家论证、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明确的行政协调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查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民主、司法、行政、审计、社会和舆论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崇兴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7月31日)。按照《2020年灵武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及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创建目标及任务分解表逐项完成任务,收集文件、图片资料,上报依法治市办,接受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统筹安排。镇村两级干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灵武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查找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点”,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重点突破,率先在全市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

(二)全面统筹协调,加强工作配合。要把法治政府创建与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村庄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站所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来,依法行政。要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创建的意义,及时总结报道创建的新思路、新经验,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创建氛围。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成立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完成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附件:1.2020年崇兴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表

    2.2020年崇兴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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