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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81-202/2018-197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4-08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崇兴镇 | 发布日期: | 2018-04-08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 ||
关于开展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推进平安崇兴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政法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氛围,根据灵武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了解和熟悉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群众自主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平安东塔建设实践,打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内容
1.“政法综治宣传月”的主题是“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共建共享平安家园”。
2.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修改内容、基本要求等,掀起“学习《宪法修正案》、弘扬宪法精神”活动热潮,努力营造学习宪法、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3.大力宣传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大力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发挥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在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5.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宣传。重点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铁路安全常识等内容。
三、安排部署
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8日)。下发安排意见,动员全镇各行各业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
2.实施阶段(4月9日-4月24日)。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在村队、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治安防范常识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
3.总结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利用电子屏等载体,通过举办讲座、学习班、张贴宣传横幅、设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组织专题文艺活动等方式,宣传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情况。
五、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紧扣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策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大力营造使广大群众“看得见、听的着、感受得到“的平安建设宣传氛围。
2.建立机制,立足长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法治精神,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平安共享的宣传氛围。
中共灵武市崇兴镇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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