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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81-202/2018-9121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11-1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崇兴镇 | 发布日期: | 2018-11-16 |
| 名 称: | 崇兴镇关于做好2018年度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崇兴镇关于做好2018年度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及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驻镇各单位:
根据10月30日我镇镇召开2018年度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和《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全镇今冬明春关于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全镇今冬明春关于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各村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要求,认真抓好部署落实,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根据10月30日我镇镇召开2018年度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和《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镇宗教办,负责对全镇宗教场所燃煤锅炉、场所用电安全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
(二)镇文教办加强对各学校进行全面的排查,加强校车与冬季取暖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定,防止交通事故与火灾及煤烟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镇民政办负责对全镇的老年饭桌、居家孤寡老人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一例火灾及煤烟中毒事件。
(四)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水域、今冬明春灌溉渠系的巡查,确保水利安全生产。
(五)联防联动,镇安委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九小场所”、“三合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冬季取暖锅炉的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要求、违规操作的单位、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和“三违”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的监督检查。
(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把责任落到实处,工作落实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结合开展的“除隐患、保安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巡查成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社会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全面做好宣传。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四)各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两部规定,加强对辖区内的各草编场、宗教场所、老年饭桌、餐饮、辖区企业及个体、居家孤寡老人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一例火灾及煤烟中毒事件。
(五)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巡查与监督,各企业要加强安全自查力度,确保安全越冬。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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