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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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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重点公开工作基础,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及文件36条,包括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指派专人负责街道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务微博主动发布信息63条,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发布信息847条。三是解读回应参与情况,包括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民互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做好信访回复工作。

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内容,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3年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保密管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

平台建设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和街道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栏目,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务舆情回应等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进一步规范工作考核,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发生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按照灵武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城区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个别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的参与度不够高。

城区街道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质效,不断巩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充分运用微信政务新媒体、微博等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及时补充完善日常工作动态信息,重点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度,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指导交流,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落实公开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遵守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填写《灵武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

2.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日常重点工作,围绕民生保障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政府开放日活动,城区街道2023年共计开展活动8场次,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答疑、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听取意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3.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南薰路492号,电话:0951-4021800,电子邮箱:jdb4021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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