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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200/2019-00005 文  号 灵城街党工发〔2019〕10号 生成日期 2019-01-2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转发《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打击重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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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机关各中心:

    现将修订后的《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

                       20191月28


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组织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传销组织;

(十一)为谋取非法利益,策划、煸动、组织、串联群众以极端方式聚集滋事,扰乱、要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三)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四)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五)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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