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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788210424R/2023-000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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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
名 称: | 关于印发《城区街道全面依法治街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西郊、东塔派出所,城区司法所:
现将《城区街道全面依法治街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
2023年6月28日
城区街道全面依法治街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城区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及银川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全面巩固深化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法治灵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打造治理现代化的法治灵武。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治街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力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推动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单位:综合办、党建办、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普及,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小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等,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鲜活案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法治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
责任单位:综合办、党建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多举措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任务分工台账》,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宣传取得新成果。
责任单位:综合办、党建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加强党对社区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领导社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办、综治中心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5.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类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推进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拓展述法主体、丰富述法形式、加强考核评议、推动结果运用,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综合办、党建办、综治中心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6.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督查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强化法治督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委、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8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
7.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口,推进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拓展。继续统筹抓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上级政策等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废止,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责任单位:综合办、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8.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持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综合办、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9.严格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综合办、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0.全面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为牵引,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责任单位:综合办、综合执法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1.持续巩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持续巩固深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继续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指导街道积极申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强化培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综合办、综合执法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公共安全、综合执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3.强化社会治安总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的动态管控。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涉疫药品、检测试剂及相关用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西郊派出所、东塔派出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4.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调查取证、案件介入咨询联动。及时、规范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银川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情法理相融。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全面综合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推进纪法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能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17.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破除清单之外的隐性准入壁垒,建立覆盖市乡两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统筹建立各级互联互通、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街道、社区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18.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灵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监督、指导各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重视出庭效果,实现出庭负责人从“任务出庭”向“责任出庭”转变,“出庭出声”向“出庭出彩”转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9.全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升。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实体平台建设,力争全年新增“法律明白人”100人,打造品牌司法所2至3个,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指导强化依法行政,推动基层法治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0.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迎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加大未成年人、新型网络企业、社区等重点领域和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灵武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持续抓好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单位:综合办、综合执法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善于运用“法润灵州”等栏目和其他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积极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发出“法治建设好声音”,讲好“法治建设好故事”,培育“法治文化好品牌”。
责任单位:综合办、综合执法办、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推动完善调解前置、诉调、警调、访调等联动机制。持续加强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加大婚恋家庭纠纷、征地补偿、房地产、物业管理、涉法涉诉等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3.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迎接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期评估,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优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4.深入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打好银川市试点创建验收攻坚战。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形成“综治中心+网格化+大数据”的模式。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行。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5.推进多领域多层次依法治理。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动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组织实施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持续开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城区司法所、各社区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6.加快培养各领域法治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培养途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责任单位: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7.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机构职责,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全面推广社区矫正54321工作法,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确保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城区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并长期坚持
街道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工作要点任务统筹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街道依法治街办要加强对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灵武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