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城街函发﹝2018﹞54号
关于拨付灵武农场社区服务站维修
改造项目经费的函
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成立灵武农场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管理机构的通知》(灵党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灵武农场社会事务及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后由街道办负责管理,并将农场社区服务站一并交由街道办管理使用,经实地勘查,需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工程经发改备案、审计备案,备案金额46.033万元。工程由宁夏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实施,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现向贵局申请拨付工程款322232元,拨付后,实际拨付比例为工程款的70%。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