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街道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先进物业管理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物业服务工作健康良性发展,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围绕小区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充分发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典型引导示范作用,有效提升小区软硬件设施,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小区管理上台阶,从而为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新灵武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为居民提供良好居住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使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全行业的物业服务质量普遍得到提升。活动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促进物业服务真正大提升,小区面貌有大的改善,使老百姓对小区居住环境满意度有大的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居民测评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由社区居委会动员组织社区干部、党员、业主代表(单元楼长)、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对业主走访,发放《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情况测评表》,对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管护、服务态度、安全保卫、财务公开、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测评,同时认真听取并征求业主对本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或建议,经过梳理汇总并上报街道。居民满意度测评表的发放率应达到业主入住户数的60%以上,回收率应达到90%以上。
(二)整改提升阶段(10月26日—12月15日)
街道根据各社区居委会上报的意见或建议,形成城区街道关于对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整改意见的通报,并将通报下发至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改意见或建议一一进行限期整改、销号整改,把整改落到实处,让小区居民真正享受整改成果。
(三)考核评估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由城区街道办事处牵头,对所辖74个物业小区进行考核评估,各社区、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参与。(考核评估办法及细则另发)。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切实把本次活动作为提升物业的有力抓手,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居民支持物业,居民与物业公司共同努力,营造物业服务良好氛围。
2、文件下发后,各社区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居民进行满意度测评及考核工作。居民满意度测评务必真实有效,确保收集到居民对提升物业服务的真实诉求,以便物业企业及时整改。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居民提出的合理诉求,认真、高效的进行整改落实,在落实中抓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力争城区街道辖区物业服务水平有大的提升。
附件: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各小区物业服务质
量情况测评表
灵武市城区街道党工委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