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辖区各物业公司:
现将《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灵安委发〔2020〕8号)文件要求,城区街道办事处决定自12月份开始在城区辖区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城区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居民小区,突出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突出对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实好事故盯防措施。
1.高风险场所:居民区超高层建筑、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
2.高风险部位:小区内建设项目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危作业。
3.高风险设施:小区内高层电梯、管线管廊、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等高风险设施。
4.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辖区2021年应急维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排查,优先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列入改造范围。
(三)突出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1.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和聚居场所)。结合《灵武市城区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灵城街办发〔2020〕105号)文件要求,对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限期整改,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
2.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全面组织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底,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18日前)。
1.各社区要指导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筹兼顾,结合实际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街道物业办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中旬至2021年2月底)。
1.全面开展检查。各社区按照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街道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曝光,该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各社区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都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社区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20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物业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街道制定明查暗访工作计划,推动物业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原则上每月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并及时将明查暗访落实简要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社区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街道物业办。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初至3月底)。
1.街道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落细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太原市骀山冰雕景点“10.1”重大火灾事故、重庆吊水洞煤矿重大事故和永宁县望洪镇“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隐患当事故去处置,把风险当隐患去管控。对本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
(三)深入排查,摸清底数。要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各社区要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属重大风险隐患的,相关治理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属地街道。
(四)强化队伍,及时应对。强化消防巡查员、街道民兵应急排等应急的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预防研判,定期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