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深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作程序,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根据《灵武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人民政府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白土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转变工作职能,做到权责统一,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权责统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二)便民利民原则。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革除群众最不满意的弊端,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机制体制、转变工作作风。
(三)提高效能原则。坚持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全乡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白土岗乡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颖 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学军 组织委员
成 员: 马小微 王国海 马俊霞 王 保 焦焕焕
杨怀仁 马学山 马立军 马生锋 黎震军
马占川 马武政 赵万林 兰哈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国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人民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内容
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灵武市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明确乡村工作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精准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乡人民政府是最低生活保障受理审核审批的主体,乡党政一把手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受理审核审批直接责任人,民政干事负责做好申请受理、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发起核对和审批,系统录入、月结,公示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审批以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并负责于每月25日前,提交次月低保对象花名册报送市民政局备案并做好报表填报工作。
2.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受理及初审工作。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或受理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委托代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做好受理申请、系统录入,协助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材料收集上报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结果告知(一次性告知、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调整停发告知)。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0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培训计划、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31日)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创新工作实践,优化工作流程,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小结,及时反馈相关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
(三)深化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认真总结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乡各站所、各村要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各项工作,要加大低保政策制度的宣传,要完善管理规定和评议规则,要严肃纪律,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村要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工作人员,确保民政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认真履行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职能,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发放宣传资料、政策咨询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做到政策进入千家万户,使群众真正了解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及情况,知晓有关工作的要求及申报程序。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