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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白党发〔2018〕97号 生成日期 2018-03-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白土岗乡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白土岗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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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8〕97

 

白土岗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各村、各站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有关站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站所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综治办派出所、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站所、村进行联系协作联动。

2.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研究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每召开综治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协作协商推进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站所、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罪问题,从2018年1月起到2020年12月,各站所结台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任务,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全力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扫除。

项目办、土地站:要重点摸排扫除在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地、各村施工时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类黑恶,打击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行为。

市场监管所:要重点摸排扫除在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强买强卖、戴诈勒,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及暴力传销。

派出所: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客运,货运,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寄生在车站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综治办:要重点摸排挑头闹访,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阵型”,“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段破坏社会秩序谋取不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卫生院:要重点摸排扫除寄生在乡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等场所强买强卖,诈勒索的黑恶势力;重点摸排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职业医闹”等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项目办、土地站: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雇器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织闹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林业站、水利站: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行业,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滥开滥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其他综治成员:其他各站所要结合工作进行督导相关村扫黑除恶工作。

三、涉黑涉恶犯线索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派出所、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站所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逐一填写呈阅单,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处理意见,次日内转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各站所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移送。相关站所在执法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提出拟办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清单,按照职责权限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派出所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及有关证据、证明料复印件、涉案款物一并移送乡纪委

4.线索交流。综治办建立由扫黑办、纪委、司法所禁毒办、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业务例会制度,每定期集中交流疑难件线索,决定线的查处单位查处方式,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分转相关站所组织查办证据确凿的线索,受理线索站所可边查边办,报扫黑办备案。

5.线索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人员通风报信;压、、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密文件。

2.档案资料保密。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中共白土岗乡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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