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党发〔2018〕79号
关于印发《白土岗乡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各中心(室)、海子井村村委会:
现将《白土岗乡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白土岗乡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实施方案
中共白土岗乡委员会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白土岗乡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
实施方案
根据《灵武市2018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实施方案》(灵开发〔2018〕7号)和《灵武市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灵开办发〔2018〕8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特制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脱贫目标
海子井村整村脱贫出列。
三、脱贫标准
(一)贫困村:贫困村出列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1.基础设施:行政村通沥青或水泥路,自然村道实现硬化或砂砾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以上或附近800米以内有人饮工程取水点、水质达到国家农村人饮标准,不具备通自来水和取水点的农户要有稳定安全的饮用水;通电;行政村通宽带、4G网络通信信号全覆盖等。
2.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有保障;有标准卫生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
3.产业发展:贫困村有支柱产业。
4.集体经济收入:有村集体经济,2020年达到5万元/年以上。
四、退出程序
贫困村出列:邀请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结合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情况确定出列贫困村。
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出列贫困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结合贫困村出列标准,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向我乡党委、政府提出出列申请。
第二步:乡初审。我乡党委、政府组织对提出申请的拟出列贫困村,按照出列标准逐村调查核实。
第三步:乡公示。我乡党委、政府将核实结果在相关出列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第四步:县级核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我乡上报的出列贫困村进行全面验收核查。
第五步:县级公示。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核查的出列贫困村在灵武市门户网站或灵武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第六步:地级市复审。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灵武市上报的拟出列贫困村进行复查复审。原则上对拟出列贫困村抽村比例不低于50%。自治区对拟出列所有贫困村进行第三方评估,结果将反馈至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步:地级市公告。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审及第三方评估结果,将确定的出列贫困村通过银川市门户网站或电视台、报纸等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出列村名单,向灵武市下达贫困村出列批复,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严格执行贫困村“45”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
1.乡镇签字。拟出列贫困村经乡(镇)核实后,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包乡领导4人共同签字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核查。
2.县级签字。拟出列贫困村经市级验收核实后,由市委书记、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扶贫办主任、统计局局长5人共同签字进行公示,确定脱贫出列贫困村名单后,以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报银川市进行复核审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9月25日—9月30日)。海子井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贫困村脱贫出列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召开乡、村脱贫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乡、村脱贫验收领导小组,明确脱贫验收责任、层层分解脱贫验收任务。
(二)村、乡组织实施(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严格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由村委会提出申请,乡脱贫验收领导小组逐村调查核实初审,填写《灵武市2018年贫困村出列验收表》(见附表),经相关行业部门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三)乡自验(2018年11月1日—11月5日)。乡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脱贫目标任务,根据贫困户脱贫验收考核评价指标,按照不低于贫困户总数30%的比例对本村贫困户进行抽验,查看本村脱贫验收档案资料,入户走访群众满意度,核实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
(四)县级审定备案(2018年11月6日—11月20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减贫脱贫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脱贫标准和有异议的对象进行复查。复查审定后,将确定的脱贫对象在全市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报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同时,组织乡镇(街道)将确定的脱贫对象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
(五)迎接考核验收。根据上级考核验收安排,对脱贫退出成效进行全方位、不留死角的自查,查漏补缺,完善乡、村两级脱贫验收资料,做好上级脱贫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各中心(室)要高度重视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乡包村领导、干部及第一书记、村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和贫困户脱贫验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我乡各中心(室)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心,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程序资料。乡、村两级要严格遵循脱贫退出工作程序,查漏补缺,按照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数据精准、真实可靠的要求,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进入和脱贫退出档案资料,形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基础档案。
(四)完善退出方案。建立“精确瞄准、帮扶到户、考核问效”的工作机制。乡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退出结果抽查,防止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强化监督问责。由乡纪委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对精准脱贫各阶段工作进行督导。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