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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658K/2022-000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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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现将《灵武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灵武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根据银川市委要求和灵武市第六次党代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体会议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持续开展好我市廉政警示教育月“六个一”活动基础上,创新开展“3+11”廉政教育系列活动:
“3”,即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主要活动有:组织全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视频会议);召开灵武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市处级领导及优秀年轻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11”,即针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节俭朴素,力戒奢靡,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主要活动有:纪法集中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党日、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举办红色家书诵读会、集中开展“廉政灵武”廉韵润心活动、建设廉政小微公园、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自选活动等11个主要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4月9日
三、具体内容
(一)市四套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
1.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视频会议)
时间:3月23日
地点:灵武市分会场(党政办公楼十楼西会议室)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
2.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3月24日(待定)
地点:党政办公楼十楼西会议室
具体安排:通报徐庆严重违纪违法案情,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摄制的《交易之恶》、银川市纪委监委摄制的《被欲望吞噬的灵魂》,市领导作加强灵武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讲话,切实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
3.处级领导及优秀年轻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时间:3月25日(待定)
地点: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具体安排:参观新改版的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展厅。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
(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系列活动
1.开展集中学习。将纪法集中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交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集中研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廉政党课。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党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有关文件精神。
2.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宣讲活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2支宣讲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起到警示作用(宣讲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3.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党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单位)结合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廉”为主线,组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主题教育。
4.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宁夏工委纪念馆暨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贺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灵武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镇北堡党员警示教育中心、银川公交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警示教育场所接受一次警示教育(联系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5.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有关领导与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警示预防作用。
6.举办红色家书诵读会。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联合举办红色家书诵读会,开展廉洁家风宣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传承伟大红色基因,汲取前行力量。
7.集中开展“廉政灵武”廉韵润心活动。市纪委监委与文旅广局联合开展“美丽灵武·与廉同行”主题晚会城乡巡演,做到向基层延伸全覆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大力开展“大篷车”巡演、戏曲进乡村、广场汇演等活动;市纪委监委与市文联联合开展文学书画作品征集展示(览)活动,组织优秀作品评选和展览,并集结展播,不断创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清廉文化作品;设计富有灵武特色的廉政文创产品,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廉政意识深入人心;市纪委监委与团市委联合开展廉洁文化微视频大赛。
8.建设灵武廉洁文化小微公园。在枣博园二期刻画廉政符号,宣传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廉政典型,让市民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一贯到底的决心。
9.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市纪委监委负责提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零容忍》《加固堤坝》,区纪委监委制作的《交易之恶》,银川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被欲望吞噬的灵魂》,市纪委监委制作的《国企“蛀虫”的覆灭》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对照警示教育片中揭示的问题,深入开展本地本单位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推动相关领域、行业一体整改。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
10.开展“清廉有为”作风提升活动。持续开展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落细落实“凡提四必”等制度机制,切实营造良好选人用人风气。组织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齐家;在“廉政灵武”开展“青廉说”活动,引导年轻干部自警自省自律。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届任期内市委巡察、审计监督和作风督查反馈的问题全面进行“回头看”,摸清底数,建立反馈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11.各部门(单位)结合本领域、本行业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丰富廉政教育形式,促进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政法系统结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教育系统结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卫生健康系统结合“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结合“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精心组织,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突出教育实效。要坚持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区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案例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要求结合起来,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防止活动娱乐化、庸俗化。
3.加强氛围营造。市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美丽灵武”等阵地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连续刊载上级纪委发布的警示教育系列片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运用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活动动态、转发相关内容,利用单位、公共场所、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屏滚动播放廉政警示标语,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报灵武市纪委监委(联系电话:4021174,邮箱:zglwsjw@163.com)。
附件:1.推荐全市各级党组织参观学习的警示教育相关场所
2.灵武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计划安排表
附件1
推荐全市各级党组织参观学习的警示教育相关场所
1.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地址:西夏区大连西路甲1号。
联系人:张 文 联系电话:3905105,17711815118
2.宁夏工委纪念馆暨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地址:永宁县望洪镇宋澄村。
联系人:黄新年 联系电话:18195164229,18295609421
3.贺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地址: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贺兰县创业路贺兰政务大厅西侧)。
联系人:潘建熙 联系电话:13639565152
4.灵武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地址:灵武市检察院五楼(灵武市灵州大道与中山街交汇处向北50米,东门进入)。
联系人:李文君 联系电话:5927167,17795005083
5.镇北堡党员警示教育中心,地址: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员警示教育中心
联系人:连金娟 联系电话:3958018,18309513885
6.银川公交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地址:金凤区民悦街8号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人:陈 蓉 联系电话:6029554,189095949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