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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001/2021-0017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7-09
责任部门:灵武市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06
名 称: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决策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宁党厅字〔202118号)和银川市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银党办202162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村时间

本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时间从202171日开始,至2023630日结束。

、选派范围

移民安置村(社区)由自治区各选派第一书记1名和工作队员2名;自治区确定的移民致富提升任务重、难度大的脱贫村由银川市选派1名第一书记;其他类型村由我市各选派第一书记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选派原则

本次选派人员按照市直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编制数量和被帮扶村类别及数量确定,其中,编制数量在100人以上的,选派3名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编制数量为50-100人的,选派2名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编制数量为15-50人的,至少选派1名党员干部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

四、人选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二)综合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新精神。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五)应当是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选派单位工勤人员、新录用试用期未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在县级医疗卫生、教育系统一线岗位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  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紧紧围绕职责任务,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建强村(社区)组织。推动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开展抓乡促村  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结合农村两个带头人工程帮助培育村级后备力量,大力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试点工作通过乡带村老带新强带弱等方式进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提升乡村干部能力素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行农村党员三亮三定三积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党建引领幸福邻里”全面创建,开展共产党员家庭挂牌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推(社区)发展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结合乡村地域优势,围绕自治区九大优势特色产业,按照市委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要求,全力助推做强做大肉奶、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产品加工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针对两个劳务移民社区,扩大就业,带动增收,增强居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

(三)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乡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关于完善乡村(社区)治理体系提高乡村(社区)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要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改进为民办事服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运用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老弱病残困难人群和留守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为民办实事成效

六、监督管理

(一)落实驻村规定。驻村干部派驻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村,不占村干部职数,一般不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目前选派驻村工作时间满2年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有序进行轮换,本人表现优秀且愿意继续驻村的,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可继续选派。选派驻村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按照本次选派工作统筹安排,驻村累计满2年后有序进行轮换;对个别表现不好、不符合本次选派条件的进行调整,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等需要调整驻村工作的,需按程序报组织部批准后进行调整。

(二)压实工作责任。选派人员要严格遵守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含参加培训、因公出差等)有关规定,严格服从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管理,找准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社区)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特别是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担当作为,同时注意调动村(社区)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派驻村(社区)要建立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所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月度工作例会、驻村干部月度排名制度,乡镇(街道)党组织负责人每月要对驻村干部日志进行审阅签批。市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议,听取驻村干部汇报,及时安排部署驻村工作。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选派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同时派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村调研指导、支持选派人员开展工作。选派工作情况和第一书记与工作队员发挥作用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履行抓党建工作有关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驻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驻村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新选派驻村人员与原驻村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所有新选派驻村人员顺利开展驻村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党委共同组织开展,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总数的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平时考核等次名额不超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总数的40%驻村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市委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工)委进行。软弱涣散村整顿摘帽后,视整顿情况有序选派工作队员。

选派人员驻村工作期间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先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鲜明导向,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乡镇(街道)(工)委每月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统一考核,实行一月一排名,对排名连续三个月末位、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由乡镇(街道)(工)委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市委组织部将根据乡镇(街道)(工)委约谈情况或日常掌握了解情况,对不胜任不称职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及时调整处理并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同时,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星级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考核指标中自治、银川市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表现情况,将及时反馈派出单位。

七、待遇保障

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85号)、《关于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待遇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宁组通〔201885号)有关规定,每年从行政事业经费中为驻村工作队安排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每年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体检1次、并为其办理保额不低于3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同级财政部门每年年初将驻村工作补贴列入预算,按季度划拨到派出单位,派出单位根据驻村人员的考勤情况,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为驻村人员发放伙食补助,按照《银川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及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考核办法》(银组通〔201819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发放交通费补助,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通信补贴。所在乡镇(街道)要关心关爱驻村干部,为其提供必要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派出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补贴的意见的通知》宁组通〔202029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中央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培养锻炼干部、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治理水平、有效服务群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选派人员驻村工作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切实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且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驻村开展工作。

2.抓好责任落实。派出单位要及时安排新的工作人员接替选派人员现有工作,对未落实选派人员与派出单位全脱钩的单位,将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提醒,并作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赋分依据。

3.落实保障措施。各派出单位一般作为定点帮扶单位,用心用情用力支持选派人员驻村工作,要与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做好选派人员的补贴预算工作,保障选派人员有钱干事。其他涉农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工作,确保选派人员沉得下、待得住、干得好2021年新选派的驻村人员补贴发放,从实际驻村之日起算。


附件:2021年灵武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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