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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001/2021-0011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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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20年度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的决定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城乡一体发展不断加快、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交出了一份好于预期、殊为不易的答卷。
为提振信心、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兑现《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灵党发〔2018〕52号)奖补资金1110.1236万元(已兑付200万元),兑现《灵武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灵政发〔2015〕120号)奖补资金257.15万元,兑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党发〔2020〕22号)奖补资金670.18万元,兑现《关于加快灵武长枣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灵党发〔2017〕29号)奖补资金78.94万元,兑现《中共灵武市委员会灵武市人民政府养殖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灵党发〔2019〕38号)奖补资金1624.7万元,兑现《中共灵武市委员会灵武市人民政府脱贫富民扶持政策(暂行)》(灵党发〔2020〕21号)奖补资金1667.04万元(已兑现363万元),兑现上争资金完成任务奖励资金136.7万元、组织收入部门奖励资金10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162万元、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奖励资金97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1175万元(已兑现280万元)、脱贫攻坚目标绩效考核奖补资金180万元,共计8136.8336万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起步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争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目标要求,大力弘扬“干在当下、大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奋力掀起“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建设热潮,努力创造更加出色的业绩。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广大企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先进为榜样,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牢记初心使命、砥砺奋斗之志,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西部产业强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2020年度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名单
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0年度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名单
一、兑现《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灵党发〔2018〕52号)资金1110.1236万元,已兑现200万元
(一)鼓励本市停产、低效或因环保须外迁的工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改造方面(1家,24.93万元)
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93万元。
(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设备、技术等开展招商合作方面(1家,20万元)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20万元。
(三)支持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入方面(5家,578.74万元,已兑现180万元)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补助300万元(已兑现100万元),灵武市高闸煤矿有限公司90.51万元,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71.63万元,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64.71万元(已兑现30万元),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89万元(已兑现50万元)。
(四)支持企业加强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1家,10万元)
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10万元。
(五)支持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方面(1家,30万元)
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30万元。
(六)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1家,8万元)
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8万元。
(七)支持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方面(1家,200万元)
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万元。
(八)支持企业扩大销售方面(3家,60万元,已兑现20万元)
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0万元(已兑现20万元),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各10万元。
(九)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方面(2家,127.74万元)
宁夏美阳服饰有限公司100万元,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27.74万元。
(十)支持小微企业规模发展方面(4家,40万元)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大唐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秦晟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浩珲工贸有限公司各10万元。
(十一)支持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方面(5家,10.7136万元)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10.4656万元,灵武市峰瑞农牧专业合作社1488元,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96元,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宁夏阿萨粮油购销专业合作社各248元。
二、兑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灵党发〔2015〕120号)资金257.15万元
(一)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网上经营方面(9家,60万元)
宁夏智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烽火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羊万荣肉食品有限公司各10万元,宁夏杞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羴羊香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天地人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科福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灵武市绿洲香商贸有限公司、宁夏德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5万元。
(二)鼓励传统企业做大电子商务方面(32家,177.65万元)
1.根据外销本地产品寄递包裹基本费用给予补贴的企业(28家,172.82万元)
宁夏麦芒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北滩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各20万元,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15.6万元,灵武市宁味鲜牛羊肉店12万元,宁夏西域沃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1.4万元,灵武市富成枣产业专业合作社10万元,宁夏信德鼎贸易有限公司8.6万元,宁夏夏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2万元,宁夏农夫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7.2万元,宁夏新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1万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分公司6万元,宁夏德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5万元,宁夏阿色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旺起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各5.1万元,宁夏灵州金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万元,宁夏福满宁科技有限公司3.4万元,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12万元,宁夏锐之峰工贸有限公司、宁夏沐林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各3万元,灵武市绿博惠民长枣服务专业合作社2.8万元,灵武市金富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6万元,宁夏云鑫皮草有限公司、宁夏大寨子集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各2万元,银川深远贸易有限公司1.5万元,宁夏御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万元,宁夏灵武市孙伟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灵武市王乔果儿电子商务销售部各0.9万元,灵武市物华天宝农牧专业合作社0.8万元。
2.按实际发出单数给予物流运费补贴的企业(4家,4.83万元)
灵武市吉顺中通快递有限公司3.7万元,灵武市圆亨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0.58万元,灵武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0.43万元,宁夏天酬快递有限公司0.12万元。
(三)支持社会各界创新创业方面(5家,19.5万元)
宁夏雄越农牧专业合作社5.8万元,宁夏思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宁夏灵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2万元,宁夏塞上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万元,宁夏萨妮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万元。
三、兑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党发〔2020〕22号)资金670.18万元
(一)提升企业创新主体能力方面(25家,317万元)
1.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185万元)
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各50万元,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25万元,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各20万元。
2.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19家,132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宁夏众源建材有限公司、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宁夏新澳农牧有限公司各10万元,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宁夏精盛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吉军米业有限公司、宁夏康美包装有限公司、灵武市文武草制品专业合作社、宁夏昊昌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宁夏睿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夏云鑫皮草有限公司、宁夏升世隆泰电气有限公司、宁夏鑫湘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灵武市鑫业家庭农场、宁夏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4万元。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6家,160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60万元,灵武市三园草制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0万元,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各10万元。
(三)加强科技创新引导方面(56家<名>,173.13万元)
1.企业(46家,172.83万元)
宁夏金海皮业有限责任公司34.93万元,灵武市成园苗木花卉有限公司30万元,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巽坤合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市左东农业产销专业合作社各20万元,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1万元,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5万元,灵武市欣兴饲草产业有限公司4.2万元,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1万元、宁夏德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伊清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各1.9万元,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1.8万元,灵武市大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兴盛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灵武市森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1.5万元,灵武市峰瑞农牧专业合作社、宁夏鼎盛宁康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宁夏天欣富宏农牧有限公司、宁夏欧麦食品有限公司各1万元,宁夏精盛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各0.6万元,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禾苗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康美包装有限公司、宁夏灵诚瑞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文兴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鑫湘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宁夏众源建材有限公司、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0.4万元,灵武市文武草制品专业合作社、灵武市鑫业家庭农场、宁夏云鑫皮草有限公司、灵武市玉锋粮油综合加工有限公司、灵武市嘉鑫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德琴草制品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济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佳福绿化有限公司、灵武市三颗枣家庭农场、灵武市福龙粮油有限公司、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农利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各0.2万元。
2.个人(3名,0.3万元)
杜立祥、陈涛、马杰各0.1万元。
(四)创新人才服务方式方面(9家,20.05万元)
1.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企业(共8家,奖励14.05万元)
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4万元,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3万元,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1.45万元,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1万元,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0.8万元,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0.5万元,宁夏众源建材有限公司0.3万元。
2.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张智锋,6万元)
四、兑现《关于加快灵武长枣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灵党发〔2017〕29号)资金78.94万元
(一)鼓励发展设施长枣方面(3家,47.92万元)
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1.76万元,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7.6万元,灵武长枣设施栽培研究试验站18.56万元。
(二)秋施有机肥(3家,31.02万元)
新园村11.31万元、园艺村5.01万元、果园村14.7万元。
五、兑现《中共灵武市委员会灵武市人民政府养殖业发展扶持政策》(灵党发〔2019〕38号)资金1624.7万元
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方面(8家,1624.7万元)
宁夏云泰源农牧有限公司472.01万元,宁夏泽瑞生态养殖牧业有限公司337.15万元,宁夏华澳牧业有限公司234.01万元,宁夏新澳农牧有限公司187.65万元,灵武市鑫旺达农牧有限公司156.18万元,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113.97万元,宁夏永澳源农牧有限公司84.71万元,宁夏乐尔乐牧业有限公司39.02万元。
六、兑现《中共灵武市委员会灵武市人民政府脱贫富民扶持政策(暂行)》(灵党发〔2020〕21号)资金1667.04万元,已兑付363万元
(一)产业扶贫政策方面(6项,1300.93万元)
1.新建高效节能日光温室(2个,655.56万元)
泾灵南村495.24万元、泾灵北村127.53万元、兴旺村32.79万元。
2.新建全钢架大跨度拱棚(3个,551.85万元)
泾兴村328.5万元,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6.97万元,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76.38万元。
3.露地特色种植(2家,21.43万元)
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10.95万元,宁夏西禛甘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48万元。
4.解决贫困人口务工就业种植大户(3家,45.81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07万元,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宁夏西禛甘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16.87万元。
5.新建移动大棚(1家,19.8万元)
灵武市沃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19.8万元。
6.移民承包村联栋凉棚、设施温室(马福广,6.48万元)
(二)就业扶贫政策方面(446家<人>,93.26万元,已兑付92.4万元)
1.个体工商户(12家,14万元,已兑付)
城区街道办灵武市邻家餐厅1.37万元、灵武市宁香源餐厅1.26万元、灵武市森木建筑有限公司0.53万元、灵武市李志芳压面坊0.56万元、灵武市在三家布艺店0.54万元、灵武市喜来乐平价超市0.52万元、灵武市春满园饰品百货超市0.6万元、灵武市福缘照相馆0.62万元,郝家桥镇灵武市建强饲料店2万元、灵武市霁霞麻辣烫店2万元、灵武市泾灵新村回春济生药店2万元,白土岗乡灵武市吴成思馒头店2万元。
2.外出务工(433人,78.4万元,已兑付)
城区街道办349人62.5万元,郝家桥镇42人7.15万元,马家滩镇7人0.95万元,白土岗乡35人7.8万元。
3.吸纳就业困难群众稳定就业(1家,0.86万元)
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0.86万元。
(三)教育、文化扶贫政策方面(1175人,270.6万元,已兑付)
1.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补助(412人,83万元)
城区街道办121人24.2万元,郝家桥镇228人45.8万元,白土岗乡63人13万元。
2.职业教育补助(517人,117.2万元)
城区街道办101人20.5万元,郝家桥镇317人74.5万元,白土岗乡99人22.2万元。
3.大学生生活费补助(246人,70.4万元)
城区街道办89人25.7万元,郝家桥镇136人39.9万元,白土岗乡21人4.8万元。
(四)消费扶贫政策方面(1家,2.25万元)
宁夏沙漠奇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5万元。
七、兑现上争资金完成任务奖补资金136.7万元
(一)完成任务且上争资金不足1000万元的单位(10个,23.5万元)
东塔镇2万元,崇兴镇2.2万元,郝家桥镇2.8万元,临河镇2.5万元,马家滩镇2.2万元,梧桐树乡3.1万元,白土岗乡2.4万元,残联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2万元,总工会2.3万元。
(二)完成任务且上争资金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
单位(6家,19.2万元)
统战部3万元,应急管理局3.4万元,科技局3.2万元,公安局3.2万元,生态环境分局3.3万元,白芨滩管理局3.1万元。
(三)完成任务且上争资金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单位(2家,12.9万元)
卫生健康局4.3万元,扶贫办8.6万元。
(四)完成任务且上争资金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的
单位(3家,20.6万元)
发改局7.1万元,民政局7.3万元,水务局6.2万元。
(五)完成任务且上争资金1亿元以上的单位(3家,34.3万元)
财政局11.3万元,农业农村局14.1万元,教体局8.9万元。
(六)没有任务、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单位(3家,7.7万元)
组织部3.8万元,妇联3.7万元,宣传部0.2万元。
(七)完成全年下达目标任务80%以上的单位(5家,12.5万元)
工信局、住建局、人社局各2.5万元,自然资源局3万元,文旅广局2万元。
(八)上争资金工作突出贡献单位(2家,6万元)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3万元。
以上奖金的40%用于奖励2020年上争资金工作中有贡献的工作人员。个人奖励资金不超过2000元,不得重复享受,没有参与的个人不予奖励;其余奖金用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
八、兑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10家)
灵武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灵武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灵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灵武支行、中国银行灵武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灵武支行、宁夏银行灵武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武支行、宁东本富村镇银行、石嘴山银行灵武支行。
同时,分别给予灵武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灵武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灵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灵武支行、中国银行灵武支行5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财政国库支付资金存储任务奖励。
九、兑现组织收入部门奖补资金105万元
灵武市税务局53万元,宁东税务局22万元,财政局14万元,自然资源局16万元。
十、兑现招商引资工作奖补资金162万元
(一)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13个,75万元)
1.完成自治区下达灵武市招商引资任务的责任单位(9个,50万元)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10万元,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文旅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临河镇各5万元。
2.完成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4个,25万元)
发改局10万元,自然资源局、马家滩镇、白土岗乡各5万元。
(二)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突出贡献单位(4个,10万元)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6万元,工信局2万元,财政局、科技局各1万元。
(三)为招商引资作出重要贡献企业(6个,60万元)
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宁夏灵州雪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各10万元。
(四)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个人(16人,每人兑现奖补资金0.5万元,共8万元)
市委办庄昊、人大办陈志坚、政府办杨玉宏、政协办杨宇晖、发改局梁雪松、财政局杨志军、自然资源局杜志洋、农业农村局吴少忠、科技局谢丽萍、审批服务管理局王盼、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马立鸣、方庆宁、马行远、马家滩镇杨忠才、白土岗乡马少华、临河镇牛平胜各0.5万元。
(五)年度招商引资作出重要贡献人员(3人,共兑现奖补资金9万元)
王永华 5万元,杨文飞、马兴云各 2万元。
部门所获年度奖金的50%可用作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其余奖金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发放要严格落实“个人奖励不得平均发放、未参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发放、个人奖励不得重复发放”的要求,且个人奖励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十一、兑现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970万元
东塔镇80万,崇兴镇220万,郝家桥镇180万,临河镇40万,马家滩镇40万,梧桐树乡140万,白土岗乡180万,灵武农场40万元,大泉林场15万元,农业农村局20万元,自然资源局10万元(黄河滩地保护),水务局5万元。
十二、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1175万元,已兑现280万元
(一)乡镇奖补资金(7个,820万元,已兑付170万元)
郝家桥镇150万元(已兑付30万元),梧桐树乡130万元(已兑付30万元),崇兴镇120万元(已兑付30万元),临河镇各120万元(已兑付20万元),白土岗乡120万元(已兑付20万元),东塔镇100万元(已兑付20万元),马家滩镇80万元(已兑付20万元)。
(二)行政村奖补资金(15个,150万元,已兑付75万元
1.示范类村庄(8个,50万元,已兑付25万元)
城二村5万元,榆木桥村5万元(已兑付),吴家湖村5万元(已兑付),泾灵南村5万元,泾灵北村5万元,二道沟村10万元(已兑付5万元),史家壕村5万元(已兑付),火城子村5万元(已兑付),新红村5万元。
2.提升类村庄(9个,50万元,已兑付25万元)
安家湖村5万元,沙坝头村5万元(已兑付),中渠村5万元(已兑付),胡家堡村10万元(已兑付5万元),红柳湾村5万元,下桥村5万元,大羊其村5万元(已兑付),枣岗子村5万元(已兑付),新立村5万元。
3.整治类村庄(8个,50万元,已兑付25万元)
果园村5万元(已兑付),园艺村5万元,新架桥村5万元(已兑付),东滩村5万元(已兑付),上桥村10万元(已兑付5万元),华新村10万元(已兑付5万元),甜水河村5万元,泾兴村5万元。
(三)农林场奖补资金(3个,45万元)
园艺试验场20万元,大泉林场15万元,灵武农场10万元。
(四)城区街道办奖补资金(4个,70万元,已兑付35万元)
城区街道办40万元(已兑付20万元),西昌街社区10万元(已兑现5万元),育才街社区10万元(已兑现5万元),西苑社区10万元(已兑现5万元)。
(五)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奖补资金(10个,90万元)
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10万元,北沙窝林场、城投公司各5万元。
十三、兑现2020年度脱贫攻坚目标绩效考核奖补资金180万元
(一)乡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奖(4个,100万元)
1.优秀等次(2个):郝家桥镇、白土岗乡各30万元。
2.良好等次(2个):城区街道办、马家滩镇各20万元。
以上奖励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其中10%用于积分超市积分兑换基金,剩余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
(二)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奖(16个,共80万元)
1.优秀等次(4个):泾灵南村、泾灵北村、泾兴村、镇河塔社区各8万元。
2.良好等次(12个):海子井村、兴旺村、狼皮子梁村、永清村、团结村、新民村、漫水塘村、马家滩村、大羊其村、杨家圈湾村、西三村、西湖社区各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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