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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001/2020-00138 文  号 灵党办〔2020〕82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责任部门 灵武市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市委办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具体实施措施(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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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武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具体实施措施(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灵武市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具体实施措施(暂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全市“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保住民生底线,实现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根据银川市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着力推动稳定和促进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积极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增加就业吸纳能力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当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中小微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当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100%给予稳岗补贴。大力推进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贷款,期限2年,可展期一次。鼓励和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促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转移就业补助、培训补助、稳定就业补助、临时就业补助、自主创业补助等就业扶持政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简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流程。对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照缴费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通过就业促增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重点群体就业成功率。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深入推进扶志扶智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持续落实自治区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实习见习等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活动,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每年购买不少于300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户、边缘户、未脱贫户、监测户,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对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实施兜底保障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残联、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三)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整合劳动力市场资源,着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业务突出、功能齐全、高效实用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各类企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帮助青年及退役军人获得见习机会,提高实训效能。积极落实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主体,面向退役军人、企业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通过“企校双制、工学一体”、“以工代训”、“订单培训”等模式,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根据企业需求和城乡劳动者就业意愿,每年开展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约4000人左右。农业农村局每年培训种养殖业从业人员600人以上,团市委培训基层团干部、少队辅导员和志愿者360人以上,妇联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培训270人以上,工会开展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技能培训150人以上,科技局培训科技特派员2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乡镇(街道)

(四)培养经济新业态,鼓励灵活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托灵武电商产业园、网红代言等模式,大力扶持发展“互联网+”新兴业态,培育灵武优势特色产品共享经济、网络经济,扶持水木灵州早晚市和古城巷、镇河塔社区市场等“地摊经济、小店经济”,适时出台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发挥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就近就地就业优势,打造灵武市(白土岗)养殖园区产业发展新高地,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就业收入。实现年均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投局、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社调队、城投公司、文投公司

(五)积极发挥园区引领作用,充分扩大就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推广先进技术、更新设备、改进工艺,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组织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标杆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继续实施对标促升级专项行动,大企业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小企业对标下阶段优秀企业,引导企业在内部管理、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方面对标国内外先进及行业一流水平。加快羊绒产业转型升级,力促再生资源产业提档升级。有效化解羊绒产业金融风险,依法依规推进中银、嘉源、荣昌三大羊绒集团重整进度,破解羊绒产业发展瓶颈,吸引关联产业配套聚集,构建现代纺织全产业链。充分发挥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建设聚集效应,规范废旧物资、有色金属回收,疏通废旧收购类企业治理渠道,引导企业积极入园。持续整合改造提升有色金属、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加快建设产业整合融合、资源循环利用循环经济体系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落实人才引进和招聘政策,带动就业增收依据《银川市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奖励办法》(银人才组发〔2019〕9号),向帮助企业解决人才招聘和用工问题的引才机构和经纪人倾斜,按照为企业引才和招工的实际贡献,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5万、10万和5万元奖励。大力提升人才引进服务水平,持续推进高精尖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开展“才俊兴灵”行动,举办灵武经济社会发展推荐论坛、银川高新区“智创高新·四季路演”、网上招聘会等活动,实施“春风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吸引一批高校毕业生回灵武企业见习就业,引进一批畜牧养殖、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返乡人才创业就业,力促“人才回归,资金回流,创业回乡”。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积极对接开展专家下基层服务、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持续实施“三支一扶”“选调生”等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增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工资支付举报投诉案件联动机制,加大对各类企业用工的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合同签订,杜绝各类市场主体疫情期间随意减员裁员,确保已就业人员岗位稳定,保障各类人员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实行欠薪失信行为用人单位“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鼓励创业创新,增加经营净收入

(八)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深化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保障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创新后补助及科技金融贴息政策落实落地,惠及企业,激发创新活力。围绕“搭平台、建中心、强服务、育产业”的思路,打造灵武市“双创”孵化园,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体系,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借助“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深化与区外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创新要素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聚集,争取落地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转型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项目。强化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用发挥。修订《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广“科知贷”等新型贷款模式,鼓励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利用知识产权、科技研发项目、科技成果等转移转化为交易合同,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开发金融产品,引导扶持资金由“后补助”向“前支持”迈进,解决企业创新投入不足难题。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作用,组建田园综合体技术专班、科技扶贫指导员技术服务小组。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市本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30余项,争取落实项目资金100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九)强化政策制度落实,助力人才在基层建功立业。落实银川市人才新政,贯彻实施灵武市人才强市工程,鼓励民营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育民营经济发展动力。优先推荐优秀民营企业人才参加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等各级各类评先选优活动,认真落实兑现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人才新政对高精尖缺、创新型大学生等各类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优厚待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坚持“请进来”和“送出去”模式,邀请全国高等院校专家教授聚焦产业发展、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支持企业通过“产业+人才+项目+课题”等方式,引导优秀人才向重点领域和支柱产业集聚。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提升管理理念和能力。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与江苏太仓吴江等发达地区和宁夏大学等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探索形成“周末工程师”“假日专家”“侯鸟式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金融工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十)激发消费新动能,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支持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启动开展一批线上商贸活动,通过实施公共品牌工程体系建设、网红达人培育、营销提升建设等工程,创新“互联网+平台+网红+供应链”模式,整合供应链体系与营销体系,探索电商直播与网红达人打造,形成新业态、新动能、新模式,提升公共品牌体系整体影响力,激发电商消费助农等消费潜力。围绕旅游文化等新型消费热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及新零售、“互联网+服务”等新业态,形成经济增长点、消费新热点。加快发展新商业模式,推进花雨湖滨等商业街提升改造,重新规划布局现有业态,建设特色小吃街,引导繁荣夜间经济。支持重点商超、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与贫困地区农产品种植合作社、农户开展对接活动,开展商超扶贫专柜、扶贫专区等线下销售体系建设,助推消费扶贫,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街道)

三、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收入增长

(十一)抓产业调结构,充分挖掘农民增收潜力。立足特色,做精做强现代农业“五大基地”,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调结构、强基地、兴产业、促融合,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全市建设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20个、田园综合体10个。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和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带动力,打造沙坝头西瓜、西渠草编、上滩韭菜品牌,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拓展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对从事特色优势农业生产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进保险支农创新服务政策,认真落实蔬菜、奶牛、育肥猪等价格保险,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十二)培育支持农村家庭经营形式,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深入实施“两个带头人”培育配优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培育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帮助致富带头人提升致富能力壮大产业。加快构建“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带动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依托《灵武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发展产业联合体和联合社,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和种养大户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或“订单农业”模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家庭经营形式,加大农村改革力度,鼓励农民采取入股、互营等多种形式与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盘活利用力度,鼓励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有偿退出、租赁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乡村康养服务等产业,涉农经营主体盘活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办公培训场所等,提高示范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

(十三)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实现富民增收。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全力排查解决影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持续推进“3+1”产业扶贫模式,按照“村头建厂、门口就业”的思路,在泾灵南北村、泾兴村建设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采用“产业+基地+农户+就业”模式,助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同时落实“每使用10亩土地提供1个就业岗位”政策,着力把白土岗养殖基地打造成移民务工就业基地。巩固推进移民增收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打造夏能蜜瓜、沃益农有机蔬菜、金仓黄花菜等特色品牌;健全产业指导员、科技人才帮扶队伍,切实提高贫困户参与度、收益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采取订单、入股、联营、托管、租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积极落实《 灵武市脱贫富民扶持政策》《灵武市养殖业发展扶持政策》等,进一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制,整合资源,发挥资金优势,向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点人群倾斜政策,确保移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各类社会工商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助推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

四、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增加转移净收入

(十四)提升困难人群社会保障能力。全面识别城乡“夹心层”困难群体,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加速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助力福灵金太阳全面运营第二敬老院(含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养护院、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等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做好全市70岁以上老年群体政府采购10项基础养老服务工作,深入推动居家养老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足额保障低保、高龄、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体补差资金,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户中的残疾人低保金相应上浮10%。紧盯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指数,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政策实施,通过发放临时救助给予保障,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五)提高各类人员社保待遇水平。全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养老金、工伤待遇定期调整机制。落实好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政策。为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优抚、重度及三四级精神智力视力残疾等贫困人员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档次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并享受30元的缴费补贴,鼓励贫困人群个人提高缴费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未缴费贫困人员直接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进一步落实自治区“铁杆庄稼保”政策,常态化实施为城乡外出务工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十六)逐步收入分配监测能力,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做好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人工成本为调查内容的企业薪酬抽样调查,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引导人力资源市场流动、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整、搞好公共服务。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按照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七)及时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积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相关政策,完成事业编制警务人员绩效工资待遇兑现。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重点向基层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及时按自治区新标准兑现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增加基层一线人员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政策,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活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本《措施》由中共灵武市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本《措施》自发行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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