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灵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并贯彻落实。
附件:灵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化改革方案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索 引 号 | 640181-001/2020-00134 | 文 号 | 灵党办〔2020〕81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0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市委办文件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