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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001/2020-00040 文  号 灵党办〔2020〕43号 生成日期 2020-06-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市委办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街道 村(居)建设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三无乡镇(街道)” “三无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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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深化和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体系“灵盾工程”和2020年政法工作“510计划”,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着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不足、基层矛盾化解不及时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统筹推进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配齐配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创新组织发动群众机制,推动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防止基层矛盾向上级上交,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建设内容

通过强化“一中心”(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两所”(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共治作用充分发挥,全面推行“六进驻”(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乡镇街道,综治专干、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进驻村社区),“一张网”(乡镇、街道划分网格,配备网格员)举措,创建“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无越级上访、无行政诉讼、无刑事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早疏解怨气不上访,及早定分止争不涉诉,及早处理小案不涉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武模式。

三、工作措施

1.强化一中心建设。规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设置“三中心一窗口”(综治工作协调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群众来访接待窗口);村(社区)综治中心采取“三室一窗口”(综治工作室、矛盾纠纷调解室、“一村双警”警务室和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模式,健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治理联抓六项工作机制,形成群众诉求和纠纷调解一站式办理、一条龙对接、一揽子解决的运行机制,切实将基层综治中心打造成为统筹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枢纽”。

2.强化两所作用。持续推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在人员、设备、经费上加强保障;优化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确保警力、人力最大限度下沉到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严格落实派出所、司法所接受公安局、司法局机关和辖区党委双重领导机制,牢固树立辖区社会治理一盘棋思想,形成合力;开展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灵州枫桥警务室创建活动,将两所打造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

3.强化六进驻落实。统筹全市政法综治力量,实施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乡镇(街道),综治专干、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进驻村(社区),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治安风险防控等具体工作,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保障合法权益的正确理念,着力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一张网格局。健全完善全市基层综治网格设置,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整合力量、专兼结合,配足配齐网格员,实行“一格一员、一格多员”的综治网格管理模式,每个网格至少落实一名网格员。明确网格内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及时收集和传递各类信息,并力所能及地发挥政策宣传、矛盾调解、非法宗教监控、治安防范、隐患排查、矫治帮教、禁毒禁赌、志愿服务等作用,可多元合一、一员多用。

四、职责任务

1.基层综治中心:贯彻执行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规范完善档案资料;配备综治中心专门阵地,为六进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加快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进程,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实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和基础数据信息的采集应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动员辖区义务巡防员、小区保安、志愿者、网格员,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协助公安部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处理维稳群体性事件;加强流动人口和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政策、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市委政法委负责具体落实)

2.派出所: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做好紧急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活动和查处违法活动,做好先期警工作,快速出警,保护现场,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采取各类紧急措施;坚持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人口动态管理和控制,加强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管控;督促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方面的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村双警下沉村(社区),密切联系辖区群众,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求助救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市公安局负责具体落实)

3.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辖区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基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固定时间下沉村(社区),做好较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员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程序,实现依法化解。(市司法局负责具体落实)

4.法官:值班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参与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受理群众法律咨询,从法律视角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律讲堂,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者、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协助乡镇(街道)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在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行使职能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着力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议事、依法监督的法治意识;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相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防止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市人民法院负责具体落实)

5.检察官:值班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监督指导派驻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政法单位执法办案、履行职责;参与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受理群众法律咨询,从法律视角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律讲堂,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者、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协助乡镇(街道)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在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行使职能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着力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议事、依法监督的法治意识;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加以解决,防止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具体落实)

6.律师:值班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为所驻乡镇(街道)辖区群众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代写法律文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乡镇(街道)运用法律手段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为所驻乡镇(街道)涉及政府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土地管理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为群众解疑答惑,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主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法律视角为群众答疑解惑,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市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7.基层综治专干: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分流处理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其录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对流动人口和各类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摸排辖区内突发事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传销、非法宗教活动等重要线索,以及群体性异常活动和重点人员活动等紧急信息,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预防和处置基层维稳应急事件;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等。(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8.社区民警: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现实危害的情报信息及时上报;掌握辖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态情况;每月核查一次辖区内流动人口;掌握涉稳、涉恐、在逃、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非正常上访人、重点关注人群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逐一建档列管,实行分类分级跟踪管控;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治安动态、重要预警、防范信息,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物业保安、义务巡逻队、联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严密辖区治安防控;积极参与排查调处因房屋、土地、家庭、婚姻、债务、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强化互联网+社区警务思维,拓宽警务微信群渠道,建立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加强与辖区群众的联系沟通,提高服务水平,密切警民关系。(市公安局负责具体落实)

9.人民调解员: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驻点值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制度,由乡镇(街道)司法所统筹,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村(社区)值班表,并在村(社区)公示栏、微信群等进行公示。固定每月进驻村(社区)值班开展工作。其余进驻时间由乡镇(街道)司法所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值班期间主要职责是: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村(社区)规范矛盾纠纷化解程序,实现依法化解。(市司法局负责具体落实)

10.网格员: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的原则,分区域、分类别划分网格,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发动专职网格信息员和义务网格信息员,履行矛盾纠纷排查、收集、化解,各类苗头性、预警性信息上报,政策宣传、邪教监控、治安防范、隐患排查、矫治帮教、禁毒禁赌、志愿服务等职责。(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按照六进驻值班安排,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乡镇(街道),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安排社区民警、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进驻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推进落实过程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不定期对一中心”“两所”“六进驻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年度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全面总结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对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完善意见和措施。同时,将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中,根据考核结果形成三无乡镇(街道)、村(居)名单。

(三)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市委政法委将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工作作为平安灵武建设的重要抓手,在今年探索创建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创建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扩大创建范围,真正实现以三无促平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的具体措施,是灵武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确保一中心职能充分发挥、两所作用切实发挥、六进驻人员全部进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协同联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结合各自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同联动。市委政法委每季度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各乡镇(街道),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一中心建设、两所作用发挥、六进驻落实、三无指标完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两所”“六进驻有关人员会商研究解决辖区重大矛盾纠纷,形成矛盾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治理联抓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人员管理。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制度,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负责,分别制定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乡镇(街道)值班表,固定每月一天为法官、检察官、律师进驻日,并通过乡镇(街道)公示栏、微信群等予以公示;其余进驻时间由乡镇(街道)和进驻法官、检察官、律师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排、督促六进驻人员的进驻值班并积极发挥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体地位,加强对六进驻人员的管理考核,及时将进驻人员的现实表现、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及时反馈至派驻单位,并作为该进驻人员考核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履职尽责、不配合开展工作、不按时进驻值班、经提醒仍未整改的人员,要及时分别反馈派驻单位和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强化协调沟通,督促派驻单位进行整改,全力推动一中心”“两所”“六进驻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建立奖惩机制。一中心”“两所”“六进驻工作成效,占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分值的50%,并作为平安建设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市委政法委制定三无乡镇(街道)考核细则和三无村(居)创建标准,年终统一组织考核,并就考核相关问题作出解释。乡镇(街道)年内自治区平安建设考核四项约束性指标均为未突破、平安建设综合得分排名在全市乡镇(街道)前两名,且辖区70%的村(社区)未突破三无指标,命名为三无乡镇(街道);村(社区)年内未突破三无指标,命名为三无村(居)。评选出的三无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三无村(居)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奖励,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奖励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据实核拨。对工作落实不力、辖区50%的村(社区)三无指标全部突破的乡镇(街道),以及三无指标全部突破的村(社区),取消年度平安建设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整改。

附:1.灵武市三无乡镇(街道)创建考核细则

    2.灵武市三无村(居)创建标准

    3.进驻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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